泰安市新泰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4 08:36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新泰市党政网站群”(http://www.xin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邮政大楼二楼;邮编:271200;电话:0538-7250166;传真:0538-7250166;电子邮箱:xtsdzzw@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泰安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积极开展《指南》、《录编》编制更新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新泰市党政网站群、党政综合办公系统、电子公告栏等系统和设施的建设。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在信息保障、平台建设、机构制度等方面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得到更新,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和幸福和谐新新泰建设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5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全市各相关单位思想统一,职责分清,全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直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全面指导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点改进,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目录和索引更清晰,更有条理,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显示屏等渠道的作用,形式多样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规范和发展计划、涉及公众和其他组织利益、资金使用以及政府机构等内容的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单位内部信息和受《公务员法》保护的工作秘密,以及危及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不公开。对行政机关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发布。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较科学地规范分类政府信息,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我市充分依托新泰市党政网站群,设立新泰民意通网站,通过网络留言、热线受理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共受理、答复社会关切问题38788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计划。

及时传达了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文件精神,按照新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财政审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

各牵头单位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均有明显提高。但是,还存在有些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相关制度依然不够健全、各单位工作进展也不平衡等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总体上来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

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有序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情况。定期在网站公开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情况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预决算公开试点范围、公开内容及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及时限要求、公开工作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全面推进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将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并于2015年4月3日和8月30日统一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泰安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试行)》要求,在每次采购工作之前,通过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公布采购(招标)需求公示。在采购需求公示公开3天后,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新泰市政务网,公开采购(招标)公告。在采购过程中,随机抽取政府采购专家,并邀请纪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部门共同监督。在采购工作结束后,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并将采购合同一并公示,以备社会各界监督。

4.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公告栏等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了《全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新泰市2015年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工作有关事项说明》等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信息。将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数量、责任单位、开工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公开,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完善并公开了《新泰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制度。尤其是在配租配售上,严格规定了“个人如实申请、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程序,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采取“两次审核、三次公示”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2015年公开工程质量信息5条,有效的推动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6.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征收决定公告时间、公告形式、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实施时间、征收补偿方式与标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等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征求公众意见、论证、听证、公示、公告等法定程序,有效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根据国有土地征收程序,依法送达补偿决定履行催告68户。

7.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之前,严格履行调查、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2015年共公布土地征收信息14条。

8.城市规划方面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计划,利用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全面公开每月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等一书三证,并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情况函告执法局、城乡规划监督员,做到了信息公开、信息互通、共享共用。

9.医疗保险信息公开。依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公开规范化要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进行了信息公开,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在网站公开通知栏进行了信息公开。

10.教育工作信息公开。坚持将招生考试相关政策、信息向社会公开。在网站上先后上发布了《新泰市教育局2015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意见》《新泰市教育局2015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新教发〔2015〕47号)《关于新泰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答记者问》《新泰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申请免测学生名单公示》《新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拟录取人员及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名单的通知》《新泰市2015年普通高中录取公告》等,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让学生、家长了解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政策

11.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安排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市直几家较大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单位网站、医院简报、展板、滚动显示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12.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简介、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情况,进行年度网站公开。

13.环保信息公开。对全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及环境重点监管对象、环境执法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环境执法检查信息6条、环境监测信息6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19条、环境投诉举报处理信息164条。

1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警示制度、信用档案制度,结合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短信等渠道平台,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行政处罚信息和保健食品、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等专项整顿信息。2015年,发布行政许可办事指南17条,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22条,食品药品法律法规47条,解读食品药品法律法规5条;先后开展食品药品各项专项整治20余起,公布食品药品稽查案件100多起,移交违法广告监测信息7条,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信息15条,网上非法售药信息7条,医疗器械“五整治”信息18条。

15.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急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强化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在安监局网站设立天气预报专栏,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及时公开全国各地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分析事故原因,教育警醒全社会。2015年共发布事故警示36条、各地事故调查报告5个、气象预警8次、安全常识32项。

16.科技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开设了“公告板”、 “政策通”、“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及科技成果管理系统”和“泰安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等网站子栏目,对有关科技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和活动及时公开,公示评审立项结果,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同时,依托新泰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开公示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事结果等。编印《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等手册,向企业和有关部门免费发放。2015年共发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及管理的信息26条,免费发放《科技项目申报指南》2000多本。

17.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全市统一部署,牵头做好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将2015年审批服务事项清理后进驻服务中心的638项审批服务及税费征收事项全部予以公开,并将每一个事项的审批机关、设立依据、具体内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责任人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部挂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将全年115.4万条事项办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5770条,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9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438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987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19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10条;其他信息6753条。

(二)主动公开了《新泰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新政办发[2015]64号)、《新泰市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规定》(新编发[2015]29号)等规范性文件。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新泰市政府网站群,重点建设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民意通、网上办事大厅等栏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包括当面申请6件、信函申请10件。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情况,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数量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量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量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量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量情况3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

(三)2015年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到国土、规划等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及时答复,按时办结完成。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

(二)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健全了《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新泰市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新泰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提供信息的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同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知识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3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的水平,不断提高我市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市把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均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单位没有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信息公开栏里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等。

2016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泰安市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政府网站群为核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根据新的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网站群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努力建设形式多样、便民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安排,明确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公开质量。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责任到人,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工作,重点解读《条例》细则,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整体提升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考核。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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