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16〕5 号)要求,结合我关工作实际,现将我关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我关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从讲政治和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关长任组长,副关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安海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挥决策和协调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财务、技术等负责为政务公开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从经费、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各业务科室负责将各自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落到实处。
三、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使关员尽快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泰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内容。紧密结合海关工作实际,使全体关员能够深刻认识《条例》、《办法》和《规定》的重大意义,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鼓励和引导关员积极思考身边的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抽象思维向形象思维的转化,增强关员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敏感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在业务现场报关大厅内设置电子公告牌、宣传栏、触摸屏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建立政务公开举报、监督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关通过业务大厅电子公告牌发布总署、总关相关公告18个;在各级媒体发表海关政策类宣传稿件19篇。
(二)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关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本单位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见面的情况。
2015年,未向任何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四)本单位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关未发生因对本单位信息公开不满意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受理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受理电话咨询500余人次。
六、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人力资源配备不足。由于政务公开工作量大,需要协调的部门多,开展的活动多,要更新维护的内容时间紧、任务量大,而政务公开岗位上的人员又非专职人员,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较大,相关制度建设也已基本完备,但部分关员对推行政务公开目的、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相关制度规定的理解不够深入。
七、2016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继续做好海关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逐步加大海关内外部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海关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强化海关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功能。
(二)加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与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