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字〔2016〕27号 泰政办字第【27】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6-04-01 发文日期 2016-04-01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办字〔2016〕2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14:15

泰山区、岱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泰安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泰安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提高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高,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评价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全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和政府负总责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岗位匹配、人员齐整、手段齐全。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充实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改善监管执法装备,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追溯体系、信息化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构建快检信息平台,推进县级和派出机构快检车、快检设备配备或快检室建设。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最严格的监管。抓好“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全面落实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着力解决化肥过量施用、抗生素滥用、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确保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地出具率和入市查验率均达到100%。净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解决好土壤污染、水污染问题。建立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制度,严把入市质量安全关。实施过程严管,建立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抽样检验制度化和现场检查制度化,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全覆盖。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手段,探索有效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餐饮具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体系,将城市餐厨废弃物集中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等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及城区早晚市、流动菜(果)贩等。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强化行刑衔接、检打联动。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等整治行动,加大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依法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抽检监测、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以及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加大食品安全稽查执法和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监管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运转成熟有效。

  (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质量授权人、问题企业约谈、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严重违法企业责任人员依法禁入等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检查员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自控自律水平。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全部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并提供合格证明。符合危害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ISO 22000的相关标准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达到85%以上。大中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设置率要达到100%,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检测室或检测设备设置要达到90%以上。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责令及时整改纠正。

  (五)强化风险管控。加强风险监测、会商、分析、研判,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及时发现处置问题,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按照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工作,“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果品、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限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要达到100%。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

  (六)提升食品产业素质。深入推进“食安泰安”建设,强化正面引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互律、社会群防群控、部门联合联动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责任保险、有奖举报等制度,区域内乳制品、白酒、规模以上肉制品等全省试点品种生产企业投保率达到85%以上。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全面实施监管执法信息和抽检信息公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3月底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落实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和群众满意度模拟测评工作,总结提炼创新性亮点工作,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督导检查、中期评估等工作。根据省检查组及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整改,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三)迎接考核评价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整理归档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做好创建现场等准备工作,提高督促检查频次,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迎接上级的考核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创城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加强规范管理,做到经费使用公开透明、节俭高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将创建工作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推进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信息,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