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16〕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泰安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4-25 15:2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实施“标准化+”行动,加大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努力建设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特色鲜明、综合协调的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事事有依据、处处有标准”的工作格局,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创新驱动要求的标准化工作体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在重点领域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专项工程不少于10项;入驻我市国家或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3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100项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300项以上,制定市级农业标准规范160项以上;我市公共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泰安特色标准体系在“山东标准”建设和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政策,夯实全市标准化工作基础。

  (二)加快发展团体标准,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三)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推动重要标准纳入市级以上奖项评选范围。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四)完善效果评价机制,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研究建立标准分类实施评估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与监测,探索对公开声明的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各部门按照行业职能,强化本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

  (五)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1.创新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全国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的作用,开展政务服务共有属性研究,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体系,创新保障政务服务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标准和规范,组织研制一批社会关心、政府关注的地方标准。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等7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提高全市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

  2.加强公共服务及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系统分析我市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平安边界、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重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设施等标准研制,主持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2项以上,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3.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具有泰安特色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体系,以就业服务管理、人事人才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医疗保险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信息管理、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泰安市人社局承担的国家级医疗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主持参与制修订3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提升该领域标准化水平。

  4.推进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推进学校建设和管理、教师职业能力、教育技术装备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建立健全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体系。落实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和专业建设等地方标准。研究教育区域布局、学校办学条件和评估标准,建立各学段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师资配备标准,用标准化推动实现公共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5.提高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标准化水平。以城镇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为重点,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管理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市政综合监管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工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标识标牌等国家标准,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完善工程建设、监理、评价和验收等标准体系。

  6.启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艺术遗产、新闻出版、体育健身活动指导、体育竞赛组织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研制一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演出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标准和服务规范。围绕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等方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标准体系。以全民阅读、绿色印刷、盲文出版等新闻出版与版权公共服务为重点,研制新闻出版与版权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主持参与制修订3项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

  7.规范社会公共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加快行之有效、人民满意的社会公共安全标准的推广实施,夯实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各项工作的基础。

  8.完善社会公益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地震、气象、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根据泰安市自然环境特点,建立完善地震、气象、地理信息服务标准体系。不断加大地震、气象、地理信息服务等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倡导开展相关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主持参与制修订1项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9.规范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公共交通信息化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为重点,健全城市客运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城市客运领域中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效果的监督评估工作。主持参与制修订6项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

  10.强化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泰安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促进医养结合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建立覆盖全体人群、生命全过程的大健康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力争在卫生计生服务领域实现标准研制新突破。

  (六)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服务业规范发展。

  1.大力推进旅游休闲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和旅游业态创新,开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化旅游、养生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标准研制,不断完善旅游服务综合标准体系。围绕温泉水疗、滑雪漂流等旅游新业态产品以及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旅游绿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标准的制修订。贯彻实施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旅游区、绿色饭店、旅游出游等标准研制。主持参与制修订3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2.推动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和社区服务为重点,围绕家政培训、家政服务保障、家庭看护、家务管理、家庭清洁、家庭教育、家庭用品配送、家政鉴定与考评、家政业务信息化管理等建立实施标准体系。推动家庭服务业企业连锁化和规模化发展,培育家庭服务品牌。主持参与制修订3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3.推进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和服务标准体系,将标准化贯穿于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全过程。推进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邮政服务、电子商务及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物流服务标准的研制工作,健全连锁经营等新型商业模式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快递和物流的标准化程度。探索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和服务标准体系研制工作。

  4.强化科技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测与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重点推动科技服务业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创造条件。

  (七)加强工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1.提升传统工业产业标准体系整体水平。以“工业万亿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围绕工业转方式、调结构、扩规模,积极开展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比,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标准研制和实施力度,提升传统产业的标准水平,发挥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创建区域品牌建设提供保障,努力实现泰安工业经济新跨越。

  2.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标准体系。结合泰安实际,合理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路线图,实施辐射广、效果好、示范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综合标准化工程。加大新技术与标准融合力度,加快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综合体研制,大力推动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促进创新技术尽快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主持参与制修订4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3.强化食品药品标准化建设。围绕“食安山东”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地方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加工生产、检验检测和追溯标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立食品药品标准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用严于政府主导标准的标准。

  4.推动节能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围绕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等高耗能行业,加大严于国家标准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研制力度,制定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团体标准,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和技术等标准,健全节能改造、评估与审查、高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等标准,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压缩落后产能。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引导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为落实各项节能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5.发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强制效力。严格落实《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等系列标准,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体系,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约束力。逐步加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配合国家、省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VOCs(有机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VOCs污染物排放。主持参与制修订2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6.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索道运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健全安全预防、检测、评估、管理等标准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检测等重点环节,主持参与制修订2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7.完善建筑质量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建筑要求,大力实施绿色智能建筑行动,完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绿色智能建筑等标准化体系。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衔接机制,制定完善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村建筑等不同类型绿色建筑的设计和评价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2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1.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及仓储等标准研制,以标准化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重点研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产品流通及追溯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园艺作物、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升农产品标准竞争力,打造泰安农产品品牌。主持参与制定3-5项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

  2.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制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农业社会化组织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高效发展。

  3.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深入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化的重点领域和需求,加强基础通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环境、文化传承、农业现代化等领域的标准研制。推动市民化行动标准化、产城融合行动标准化、县域城镇化行动标准化、绿色城镇行动标准化、文化传承行动标准化和设施建设行动标准化。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主持参与制修订3项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标准。

  4.推动生态文明(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发展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标准化。在农业循环经济、农村新能源和土壤修复生态治理等领域实施标准化项目带动示范,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强农村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九) 促进标准与专利融合,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要鼓励引导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纳入企业标准,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支持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与沿线国家或地区大宗商品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研究比对,推动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制造工艺、电子机械器件、成套技术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等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鼓励我市具有技术优势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多方位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打造工作合力,推动标准化工作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要将标准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好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对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的,新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完成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过4A级和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按照《泰安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奖励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标准化实践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管理知识兼备的人才队伍,为各领域标准的创新、实施和应用提供智力支撑。加快各类标准化组织建设,搭建标准化工作交流与合作平台;吸纳各领域专家、标准化组织参与,建立全市标准化专家库,促进各学科领域交流协作,为提升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市场引导。要按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升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加大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充分利用市场化、信息化手段,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不断提升标准信息的采集、整合和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引导市场主导标准的合理发展和市场服务的多样化,形成标准化工作的良性竞争格局。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改革和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树立典型标杆,加大推广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宣传实施标准内容,营造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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