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激励农村实用人才成长,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浓厚氛围,我们拟印发实施《泰山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国内外实践证明,人才是农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全面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素质精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现代农业的快速推进对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立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主客观条件充分具备。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35号),明确要求:“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要逐级建立完善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制度。齐鲁乡村之星原则上从各设区市评选的乡村之星中择优推荐。”。意味着如果不建立制度,不开展市级乡村之星评选,我们将失去齐鲁乡村之星的推荐和参与资格。
二、目的意义
人才评选旨在把最优秀人才选拔出来,纳入高层次人才库,建立定期联络和跟踪服务机制,注重人才作用发挥和示范带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出台《泰山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开展泰山乡村之星选拔是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基本要求,也是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举措。泰山乡村之星选拔有利于发挥政策导向和人才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农民在学习和实践中逐步成为行业领军人才,提升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整体层次。
三、主要内容
1、阐述了泰山乡村之星的概念、意义、选拔原则及组织领导。泰山乡村之星每2年选拔一次,管理期4年,每届选拔10人左右。
2、规定了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技术特长或做出突出贡献。
3、明确了选拔方法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选拔产生的泰山乡村之星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表彰。
4、公布了待遇与政策扶持。泰山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每年集中发放一次。纳入高层次人才库,并享受一系列政策扶持。
5、确定了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建立泰山乡村之星档案,进行年度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指导服务,强化舆论宣传等。
四、落实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泰山乡村之星选拔管理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组成泰山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严格选拔范围和程序。泰山乡村之星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依据《办法》规定,评选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切实把各类型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各人才推荐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经初选确定的推荐人选,要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群众意见。
3、确保待遇和政策扶持落到实处。对命名表彰的泰山乡村之星,要进行大力宣传,落实津贴待遇和政策优惠,助推产业做大做强。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泰山乡村之星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泰安市农业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