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15〕1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6-04-0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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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方式,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省里的重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的发展理念,足以说明了国家高层对互联网经济的重视。为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7月31日,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在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商贸物流、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努力推动山东省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发展。
二、文件出台依据
国务院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将推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作为一项重点行动,提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面向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拓展全球经贸合作。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泰安市电子商务发展。
四、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发展载体,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潜力,努力实现“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
五、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2、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3、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强化保障措施。
六、文件落实措施
1、坚持政府引导。政府积极进行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协调发展。
2、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应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网络信息技术和设备进行企业流程再造、管理创新和营销体系创新,实现生产、经营和流通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与升级。
3、坚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国家、省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重点支持骨干和示范企业做大作强,带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
4、坚持人才引领。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训,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加快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人才资源库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展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
七、工作要求
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基本构建起以网上交易、物流、支付、认证、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培育山东省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打造旅游、农业、物流电商品牌高地。到2017年,全市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过200亿元,年均增长30%,总量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4%。全市培育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打造7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的电子商务全覆盖,争取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来源:泰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