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不断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节能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初步核算,2015年,我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10.66%,“十二五”期间累计下降26.15%,超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节能目标任务。
积极优化工业用能配置,严把源头准入关。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施县市政府承诺制进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全年共对58个市级审查工业领域新、改、扩建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
推进太阳能应用,促进太阳能产业聚集发展。一是积极开展“阳光爱心工程”和“工业绿动力计划”。有11个学校8个医院12个养老机构,4个工业企业太阳能集热项目得到省资金支持。二是建立太阳能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申报建设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肥城市被省确定为示范县(市)。
加快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为加快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出台了《关于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的意见》(泰政办发〔2015〕79号)。到2018年,推广应用高效煤粉锅炉2000蒸吨,形成年30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2015年度有14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6683万元的资金支持,争取资金数额占全省的37%。
创建循环经济按示范县、乡镇,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新泰作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县,有5个重点支撑项目已获3659万元无偿资金支持。我市筛选确定了10个乡镇,在全省率先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
重点领域节能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绿色建筑完成103万平方米,“禁实”区建筑和新建建筑节能执行率达100%,应用新型墙材12亿标块,节标煤6.2万吨。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80.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任务。
交通节能:积极实施节能与新能源运输车辆示范推广、公路节能交通信息化建设等节能示范项目,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达4022辆,占全市营运车的16.5%。全市营运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下降19.2%(比2005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淘汰营运黄标车8347辆,营运黄标车淘汰顺利完成。
公共机构节能:积极开展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家单位被评为省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43%和3.11%,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节能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制定出台了《泰安市2015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泰经信节监字[2015]60号),明确我市节能监察工作目标,先后组织开展了针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情况、节能评估审查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等专题的专项现场监察,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抓好集约高效利用资源能源。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的稳固提高、工业经济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为全面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幸福泰安、生态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