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要求,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规范社会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保证质量安全、塑造泰安经济社会发展新形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1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泰安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目的和意义
标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市场规则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明确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要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的要求,为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经济结构调整时指出:要主动做好政府该做的事,政府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标准、保护环境和支持创新。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快完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强制性标准改革,不断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并做出批示“加强标准管理是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要件,也是产业升级的要件”。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将“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内容,凸显了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2013年12月召开的山东省委第十届七次全会上,提出了“加快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标准’转变”的要求。
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对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制定工作机制、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工作改革进行了部署,要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2015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细化制定了14条具体任务,提出了加快建立新型标准体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为扎实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7号)和《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充分发挥标准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规范社会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保证质量安全、塑造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新形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标准应用和实施水平,用“山东标准”带动“山东制造”和“山东质量”的全面提升。
近年来,我市标准化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在工业领域,全市共有132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工业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67项、行业标准9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34项、制定发布企业联盟标准5项。7家企业通过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14家企业通过AAA级水平确认。山东省机械产品再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质监局,成为我市承担的第一个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机械产品再制造国家中心建设奠定了重要技术基础。
在农业领域,建设了17个国家级示范区,主持或参与农业类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0项、山东省地方标准79项,发布泰安市农业地方规范142项。
在服务业领域,建立了3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8个省级试点项目,主持制定国家标准 6项、行业标准1项、山东省服务地方标准50项。
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已经成为推动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选择。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推进泰安标准化建设,需要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政策和技术法规建设,建立标准创新激励与标准实施监督机制,积极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创新驱动要求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创新“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研究与服务,积极参与“山东标准”体系建设,着力增加山东标准中的“泰安元素”,积极培育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逐步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
今年年初,市质监局起草完成了《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提升泰安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意见》,并于4月21日以泰政发【2016】7号文件由市政府予以印发。
该《意见》共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实施“标准化+”行动,加大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努力建设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特色鲜明、综合协调的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事事有依据、处处有标准”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年,全市在重点领域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专项工程不少于10项;入驻我市国家或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3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100项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300项以上,制定市级农业标准规范160项以上;我市公共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泰安特色标准体系在“山东标准”建设和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中起到重要作用。二是重点任务:依据各部门职责,按照“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快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完善效果评价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服务业规范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涉及 37个部门的30项工作任务。三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和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服务能力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市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五项工作措施。
三、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坚持“深化改革、协同推进,质量引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的原则,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加快提高我市标准化建设能力和水平。
(一) 建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提出标准化建设的思路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政策,夯实全市标准化工作基础。 (二)加快发展团体标准,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意见》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选择我市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积极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三)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意见》提出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完善效果评价机制,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
《意见》提出要加快研究建立标准分类实施评估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价机制,探索对公开声明的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各部门按照行业职能,强化本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五)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和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意见》将推动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升级纳入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共涉及创新政务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完善社会公益服务等10项任务。主要包含:一是充分发挥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全国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的作用,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等7项国家标准的实施。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养老服务、体育健身活动指导等方面的标标准化建设。三是重点推进泰安市人社局承担的国家级医疗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促进服务业规范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意见》提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不断完善我市旅游服务综合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企业发展,培育我市家庭服务品牌。推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创造条件。
(七)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安全生产和国际化提升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意见》提出了提升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节能减排等7项任务。主要包含:一是积极开展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比,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标准研制和实施力度,提升传统产业的标准水平,发挥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创建区域品牌建设提供保障。二是加快新技术与标准融合力度,促进创新技术尽快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引导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为落实各项节能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体系,发挥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强制性效力,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约束力。五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意见》提出了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生态农业等四个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为重点,充分发挥标准对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打造泰安农产品品牌。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深入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化的需求,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三是推动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 促进标准与专利融合,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引导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纳入企业标准,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鼓励我市具有技术优势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多方位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