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营改增扩大试点5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6-05-03 09:35 浏览次数:

  5月1日零时许,我市首张住宿费增值税发票在东岳山庄成功开出,这标志着我市本次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原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涉及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2.7万余户纳税人,其中建筑业5700余户,房地产业1500余户,金融业近500户,生活服务业近2万户。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相比此前试点,这次改革涉及范围更广、户数更多、减税效应更大。

  此次营改增全面扩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税收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将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自3月5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扩大试点准备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主导下,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先后顺利完成了国地税征管信息移交、户管确认及营改增税控发行、发票发放等工作,举办纳税人培训班83期次,培训2.7万人次,纳税人业务培训实现100%覆盖。

  针对本次试点纳税人户数较多、纳税人办理业务较为集中的情况,各级国税机关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服务场所开辟营改增确认专区、绿色通道、增设营改增业务办理窗口;优化办税服务厅资源配置,开通12366营改增专线,做好咨询及疑问解答;对试点纳税人采取全面预约、预审制度,及时告知、提醒试点纳税人业务办理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资料等;全面落实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度等,做到政策解读及时、系统运行平稳、后期保障有力,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我市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之后又将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本次扩围之前,全市已将1.1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减税10亿多元,有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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