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5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3 15:5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泰安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依靠法治、科技和全社会力量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发展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融合发展,服务社会。牢固树立防震减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把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2.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的有效途径,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坚持防震减灾需求导向,准确把握基层实际需求,下移防震减灾工作重心,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乡基本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地震群测群防体系更加健全,专业地震监测设施数量大幅提升;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落实;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防震减灾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

  1.地震监测效能有效提升。实现各县(市、区)测震台、强震台和地震前兆观测项目全覆盖。建设完成延伸到乡、村级的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利用省地震局“十三五”规划建设完成的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技术系统,向重点单位提供地震预警服务。

  2.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在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区地震小区划的基础上,推进1-2个中心城镇开展地震小区划。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以下简称“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完成设防标准有提高的县(市、区)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成果广泛服务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城镇建设及重大工程建设。

  3.农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落实。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全市新建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逐步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

  4.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健全和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市、县政府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常态化,发展和壮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地震应急队伍体系。继续完善市、县两级地震应急指挥和“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报告震害结果,为救援决策提出建议。力争完成80%村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已建避难场所功能。

  5.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省、市、县三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数量在2015年基础上有大幅提高。在全市打造1所省级和3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2个省级和60个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4个省级和30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4个省级和30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各县(市、区)培育30个县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20个县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20个县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

  二、防震减灾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

  (一)健全完善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1.增强地震监测台网(站)的效能。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密地震监测台网,岱岳区新建测震台1处;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地震监测中心,进一步优化其功能;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分别建设1处地震前兆观测项目。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全面完成延伸到乡镇、村级的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明确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或联络员。各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至少建成1处宏观测报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建设地震科普宣传网点,明确防震减灾宣传员。完善群测群防管理体制,拓宽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渠道,落实社会观测员补助资金。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全市新建地震烈度与预警基本站3个、一般站55个;在部分省级示范学校安装预测预警装置,根据应用情况逐步向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提供地震预警服务。

  (二)健全地震灾害防御体系。

  1.强化地震工程基础性探测成果应用。对规划区域扩大的城区补充开展地震小区划,选择1-2个规划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镇开展地震小区划。国土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充分应用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成果,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规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管理。市、县(市、区)编制城市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加强能源、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隐患检查,落实拆除、加固改造等防范措施。完善地震次生灾害防治体系,开展次生灾害源排查、风险调查分析和监测预警、防范治理等工作。

  3.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贯彻实施新区划图,抗震设防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加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把关和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桥梁、水库、电力、通信、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工程抗震安全。深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新的管理程序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推进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推广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继续在地震烈度Ⅶ度地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筑工匠抗震施工技术培训深入到乡(镇、街道),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典型图集发放到村(社区),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宣传手册发放到户,力争新建农村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5.开展防震减灾基层基础示范建设。在经济基础好、人员密集的县(市、区)加强全社会防震减灾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综合应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城镇建设,力争建成1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市)、5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镇。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按照《泰安市较大以上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要点》要求,完善“分组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军地、区域、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逐步建设市、县(市、区)地震机动现场指挥部,配备自我保障的通信、电力、交通等应急装备,提高地震现场决策指挥能力。推动市、县、乡地震灾害速报网络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

  2.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逐步提高学校、医院、社区等基层单位预案覆盖面。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整合消防、民政、交通、卫生、通信、电力、矿业集团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志愿者队伍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开展地震应急检查。

  3.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交通、供电、供水、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大型救援设备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广电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当天使灾民得到基本救治安置,在最短时间内基本恢复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加强跨部门地震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广电、通信、网络、应急广播等资源,快速、准确、权威地向社会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四)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

  1.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联动,落实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促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资源,扩大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普及的覆盖面;加强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实行规范管理。

  2.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和项目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我市抗震设防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加强地震安全社会管理领域的创新,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区)、基层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做法,形成1-2项省级防震减灾社会管理优秀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 强化职能部门防震减灾职责意识,推进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健全地震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切实保障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坚持依法管理,有效实施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完善地震执法管理等配套制度。健全市、县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地震应急救援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顺利开展,并优先安排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应用项目。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使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开辟专栏,设置专题,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