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5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教育培训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15:3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推动教育培训行业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东省教育培训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优化办学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教育培训业格局,努力构建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稳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推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市教育培训业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推进民办培训机构发展,2020年全市民办社会培训机构总量增加到110所左右,在校生规模超过4万人。建立全市教育网络云平台,形成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网络。到2020年,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

  (一)统筹丰富教育资源。

  1.推进教育培训集约发展。引导全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向专业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信誉度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打造3-5个教育培训行业品牌。推动教育机构向网络教育发展,进一步扩大培训服务的覆盖面。引入一批办学实力强、社会知名度高的全国性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涵盖早教、学前、中小学、大学考试、留学咨询、国际游学、网络教育等领域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服务,带动教育培训行业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我市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培训服务。

  2.加强教育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教育产业园、教育综合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建设1-2处综合性教育产业园区,吸引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入驻,充分发挥教育的人才集聚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房地产企业依托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开发建设居住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相结合的功能复合型地产项目,建设3-5处涵盖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社区学生课后教育托管服务等的示范性教育复合地产项目,推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

  3. 加快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整合政府、院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重点建设1-2个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每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县域公共实训中心。中心定位为综合、开放、共享的学生实训中心、技能培训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采用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面向在校学生、企业员工和社会培训机构等,提供实习实训、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技能大赛、技术检测、职业技能开发、实训项目研发、工程训练、实训标准制订等方面服务功能。

  4. 完善教育会展服务。依托全市教育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承办各级教育部门及行业组织举办的各类教育会议、论坛、展览,提高全市教育综合水平和行业知名度。发展泰山教育高峰论坛等教育会展品牌,加强与国内外教育组织机构的联系,强化整体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教育组织机构参会参展,提升我市教育会展品牌的影响力,逐步形成集会展服务、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将教育培训行业打造成对外宣传的新名片。

  (二)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5.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将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民办教育发展,建立完善“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学,积极探索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混合制民办教育的办学模式,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公平对待的税费政策、用地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健全民办学校投资回报制度,拓宽民办教育投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激发民办教育办学活力。

  6.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引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行业、企业和学校组建专业教学联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课程标准,实现校企合作育人。完善集团化发展模式,实施职教集团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带动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教育集团。建立8-10个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相关部门组建的市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

  7.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发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建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科技研发等领域的机构或项目,促进教育理念、内容、方法和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开展“百万市民学外语”行动,开设市民公益英语学校,鼓励市民学外语、用外语,提高国际交往能力。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借助国家汉办“汉语桥”、山东省-法国布列塔尼合作项目、山东省-澳大利亚南澳州合作项目等平台,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联合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国际交流项目,建立2-3处外国语学校(幼儿园)、国际学校(幼儿园),发展8-10个中外合作交流项目。积极发展各类留学语言培训、中介咨询机构,实现学生出国留学全程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发展需要。

  (三)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8.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市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一批从事非学历教育的网上培训机构,发展一批为网络教育提供技术和服务的公司,推动我市“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加强全市教育云平台和数字化学习资源网络建设,由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行业分别建设专业性公共教育网络资源库,促进教育培训业与相关产业在数据共享基础上协同发展,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效果好、内容丰富的多媒体信息资源。

  9.拓展社区教育功能。创建1-2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2-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构建城乡社区教育网络,在全市建设50个左右的市级示范乡(镇、街道)成教学校,形成以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乡(镇、街道)成教学校为骨干,其他各类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网络。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服务,重点开展科普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健康养生和休闲娱乐等贴近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开展“社区教育节”、“全民读书节”、“名家讲坛”、“市民大讲堂”等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教育特色品牌。

  10.发展老年教育服务。整合开放高等院校、老年大学、社区教育中心、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资源,不断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形式,满足老年群体学习需求,努力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目标。积极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将老年教育作为养老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社会力量建设集护理、教育、医疗、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1.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需要,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重点支持发展旅游、文化艺术、养老服务、信息技术、物流运输等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实现技能型人才供需基本相当。加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十三五”期间集中建设30个“校企一体化育人”示范专业,建设100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1000个市级优质微课资源,推进专业特色化发展。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

  12.注重学生素质培养。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和兴趣特长养成为出发点,每个县(市、区)要推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建设青少年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和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3处,进一步强化第二课堂作用,提高青少年的生活、实践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文体资源,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内文体培训,推进校园足球活动;积极发展专业培训机构,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积极打造包含培训、比赛等环节的青少年文体产业链,每年面向我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在校生群体举办5-8次大型文体赛事,打响地方青少年赛事品牌。

  13.发展研学旅游教育。强化青少年素质教育培养,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的有效拓展,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县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国情省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探索开展青少年赴国(境)外开展国际游学活动。依托我市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一批市级研学旅游基地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研学旅游项目,逐步完善接待体系,吸引外地学生来我市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加强华文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中国泰山世界青少年国际游学营地”,进一步吸引各国青少年来泰游学。

  14.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培训、在职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在岗职工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向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一批集培训、用工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或公司。构建用人单位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大培训格局,年培训3万人次。依托区位和文化优势,积极发展文化、体育、卫生、金融等行业性培训,在满足本市在职人员培训的基础上,面向市外提供各类职工培训服务,带动地方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教育培训业发展。各级要把教育培训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和部门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教育培训业改革发展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业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实施管理、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教育培训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证书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支持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投入政策,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教育培训业发展。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推动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落实教育两项附加不低于3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执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标准。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相关规定,加大对公益性和普惠性继续教育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探索实行按城乡居住人口拨付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制度,建立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学习者共同分担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民办教育机构做大做强。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依托现有各类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建立完善专业教师补充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制度,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开展师资培训。探索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教龄连续计算政策,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机制。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下放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从事非学历社会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市、区)依法审批,并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检查。加快教育培训行业监管制度与机制的建设,推进教育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强化对教育机构办学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范制度,完善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测作用,将广大社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参与率与满意度等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增加教育培训市场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教育的途径,营造教育培训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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