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16〕24号《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6-06-03 10:19 浏览次数:

  

  一、 《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16月,京沪高铁泰安站正式通车运行,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也给广场管理带来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二、 《办法》出台的依据

  20135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泰政办发【201317号文件,成立了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领导小组和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公室。2013616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下发泰政发【201319号文件,印发《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法》出台的目的

   为了加强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创造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的环境,维护广场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广场公共设施完好。

  四、《办法》出台后的意义

  实现了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造了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的环境,维护了广场秩序和公共安全,展示了泰安作为文明旅游城市的窗口形象。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

   《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法》共十六条,界定了广场的区域范围,明确了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监督广场的管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旅游、人防、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服从广场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广场内禁止的五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八项经营行为、七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四项破坏绿化的行为、四项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的行为。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旅客投诉,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广场管理办公室的组织下,由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并明确了本办法的有效期限。

  六、 《办法》落实的具体措施

  广场区域内的单位以及进入广场的人员、车辆,应当遵守本办法。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监督广场的管理工作。

  广场内发生的涉及治安、经营、旅游、交通、卫生检疫和服务等方面的旅客投诉,由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在广场管理办公室的组织下,由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职权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 工作要求

  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监督广场的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的泰山广场管理机构负责规划设计范围内的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及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旅游、人防、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服从广场管理办公的统一组织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来源: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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