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8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
发布日期:2016-08-10 16: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稳步推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依法办矿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矿山企业“四评级制度”。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质量效益“四评级”,通过评级发展壮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闭淘汰一批,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促进矿山安全、环境、质量和效益的综合提升,并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对所属矿山企业“四评级”的复核验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安监局。

  二、严格把好矿山建设项目的审批关口。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矿山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审查新上项目的条件和手续,严格执行项目准入规定,从源头控制新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凡新上开采非煤矿山项目,必须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安监、环保、林业、交通运输、规划、旅游、文物保护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工负责同志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新上建筑用或水泥用灰岩开采项目,开采规模不得低于40万吨/年;新上花岗岩开采项目,开采规模不得低于5万立方/年。

  三、加强停产停建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对辖区内停产停建矿山企业进行安全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留守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停产停建期间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停产矿山恢复生产前,由属地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复产检查验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一年内必须开展安全、环保、节约、质效“四评级”活动。

  四、实施采空区治理工程。 将岱岳区马庄镇石膏矿开采区、角峪镇铁矿开采区、肥城市汶阳镇石膏矿开采区和东平县金牛铁矿开采区、建龙铁矿开采区、润辰铁矿开采区、宏达矿业开采区等区域划定为治理重点,实施采空区治理工程,严防发生坍塌事故。对历史形成的采空区,要按照省、市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方案要求的内容、时间节点进行治理。对当前正常开采形成的采空区,要严格落实采空区治理实施方案,边生产边治理,防止产生新的采空区隐患。其中,地下开采石膏矿山企业要委托有能力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或权威专业院校专门编制采空区治理实施方案。地下铁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在矿房开采结束后及时嗣后充填采空区,充填未完成的不得回采相邻矿房。要同时利用在线和人工两种方式监测监控历史形成的采空区,委托中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采空区稳定性分析或安全评价,确保采空区安全状态在控、可控。采空区治理工程完成后,由属地县(市、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停产并重新治理。相关县(市、区)要制定治理石膏矿采空区的财政奖补政策,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五、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建立泰安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要对辖区内矿山企业逐一排查摸底,制定落实方案,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企。排查摸底情况(1县1册)及落实方案要于8月25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非煤矿山企业“打非治违”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泰安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泰安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展宝卫 副市长

  召 集 人:

陈建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杨春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玉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张 彬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调研员

  孙 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成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凤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正增 市环保局副局长

  邵洪文 市安监局副局长

  纪维瑞 市援疆办副主任

  刘建中 市地震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刘玉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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