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16〕4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5 16:1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 77项),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94 号)的有关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泰安地域特色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