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8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8 16: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农副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现就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驱动,改造现有、控制新建,制定完善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对城区现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管理科学、运营规范、辐射力强、具备区域性集散功能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食品检疫检验中心和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批发企业、流通加工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在全市构建起统筹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人口布局、交通和用地条件、流通设施基础,统筹规划农副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农副产品市场网络,优化农副产品市场结构和布局。

  (二)体现公益。在市场化运作基础上,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公益性保障机制,增强农副产品市场的公益性功能,方便群众生活,确保食品安全。

  (三)协调发展。坚持以大型现代化批发市场为中心,促进各类农副产品市场协调有序发展。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促进农副产品市场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

  三、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布局

  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全市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规模、覆盖地区和交易品种等基本情况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着眼长远、突出重点、高标准谋划,组织力量科学编制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现有大型现代化农副产品物流园的产品集聚和辐射功能。今后,泰城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泰城内现有市场逐步转型为社区便民市场或超市。泰城规划区范围外新建综合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要严格按照市场规划进行建设,并严格审批程序。在新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址时,要按照优化整合存量、适度控制增量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和布局、既有农副产品市场基础、服务半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产销区分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避免重复建设、同质化发展,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现有农副产品市场有序竞争。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四、逐步提升改造,完善服务功能

  对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逐步进行改造整合和优化升级,彻底解决小、散、脏、乱等问题,不断提高流通和服务质量,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环境及质量体系认证。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完善标准化交易专区、集配中心、冷藏冷冻、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设备,鼓励市场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预处理,提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农副产品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副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田头市场的仓储、物流、冷链设施建设。开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电子结算系统,力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率达到60%以上。建立、编制、发布农副产品交易指数、价格指数和统计数据。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参与农副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五、创新流通方式,搞好产销衔接

  加大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培育农副产品综合加工配送企业和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打造重点品种农副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开展农副产品冷链示范工程,支持流通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促进农副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的协同发展。支持农副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设施建设,将农副产品冷链设施列入流通基础设施指导目录。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农副产品流通节点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强化农副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等级及包装标识标准化。支持农副产品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改造。推动绿色循环技术标准化应用,提升农副产品市场节能减排水平。

  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

  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规范交易行为,着力清除农副产品市场壁垒,重点打击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占市场和垄断、控制市场交易等行为,确保市场高效运行。加强市场交易和管理制度建设,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农副产品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部门监督抽检和第三方检测相结合的农副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完善农副产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信息传递与查询等管理制度。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信用记录,建立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鼓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依托科学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高标准的检验检疫流程和完善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安全审查和跟踪力度,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源头追溯,保障食品安全,强化税费管控。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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