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7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8-04 16: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云计算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创新驱动、保障安全”的原则,以提升能力、深化应用为主线,培育骨干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扩展应用领域,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创新发展,推进信息资源高效利用,为促进创业兴业、释放创新活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管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应用全面深化,形成基本健全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条。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布局“一个中心两个园区”(即泰安市云计算中心、泰山云谷互联网产业园和山东神农智谷大数据产业园),完善云计算基础设施及平台等的建设,提高云计算存储和计算能力,丰富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种类,提升云计算、大数据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依托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在云计算平台软件、运行监控与信息安全、大数据挖掘分析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利用云平台开辟“双创”空间,促进各行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生态系统更加合理。加快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云计算、大数据与传统产业的协同发展,发挥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打造更加合理的泛在化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应用示范成效显著。发挥云计算对数据资源的集聚作用,推进公共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对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并支持数据增值服务。丰富用于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云产品和云服务,社会应用意愿进一步增强。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加速普及,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社会生活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落实国家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使生产环境和应用环境安全可信,安全可控的云计算、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得以广泛使用,抵御能力明显增强,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安全环境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载体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模式,按照“规划引导、集约建设、资源共享、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谋划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一个中心两个园区”建设。完善云计算中心、大数据园区基础设施和必备资质,形成结构完善的服务体系,建成高效能、高可靠性的绿色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积极引进微软中国、甲骨文、华为等IT知名企业的技术和服务,加强与山东农业大学等的合作,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为农业生产数据监测、农民培训等提供云计算、大数据服务,打造农业大数据创新创业高地,形成我市在农业大数据领域的竞争新优势。

  (二)实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完善的云计算、大数据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支持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产业园区与上海市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开展应用研究,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在政府治理和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创新应用。积极引进知名IT公司的创新经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影响力较大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坚持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并举,充分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相关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的数据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三)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按照“增量先行”、“存量整合”的方式,加强对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加快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的集中和共享。在教育、文化、卫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旅游、科技等领域探索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试点服务,逐步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合作开发和综合利用,提升政府数据的分析能力和服务效益。积极推进同九次方等全国知名大数据资产运营商合作,共同建设统一的大数据管理运营平台,强化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建设政府“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推进泰安云计算中心开展对外合作,引进华为公司全球领先的研发、生产、制造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技术和经验,联合智能制造领域的全球合作伙伴,构建我市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工业企业提供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工业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云服务和云应用,推进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智能创造转变。打造互联网+创客平台,开辟新的创业空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四)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展示体验中心建设。推动泰安高新区云计算、大数据展示体验中心建设,多角度诠释全市云计算、大数据发展的规划建设及产业链发展成果。宣传普及云计算、大数据的基本概念和应用价值,让参观者了解可见、可触、可应用的云计算、大数据产品和应用案例,感受云计算、大数据式的社交活动状态,切身体验云计算、大数据带来的便捷、舒适的工作生活模式,让云计算、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和应用价值深入人心,共同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的良好发展。

  (五)加快电子政务向云计算集约化发展。采取“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专业云服务商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环境、计算、存储和灾备中心等资源,搭建适应“市县平台、多级应用”的市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市直机关提供包括需求设计服务、系统架构设计服务、基础设施服务、支撑软件服务、信息安全服务等在内的云计算服务。

  (六)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软件企业依托云计算的超大规模、无限扩展、按需服务、多层次服务等优势,转变软件获取资源方式,创新产品开发和服务模式,推动软件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软件企业基于大数据应用研发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采集、整合、应用软件,推动蓝光软件在智慧管网解决方案领域、东艺数科在虚拟现实领域的发展。加快提升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工业软件、嵌入式控制软件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化服务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发挥嵌入式软件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作用,重点推动力博重工、康平纳、明佳科技、泰开自动化等企业加大研发力度,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云计算创新类和工程类项目。重点推广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级支持的工程项目,以示范项目带动周边产业发展,打造交互融合、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圈。

  (七)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在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搭建政府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和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云计算在就业、社保、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体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就诊信息共享,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交通信息集成与管理平台,推进城市交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整合旅游景区、旅游商务、旅游交通等旅游产业要素数据,建立完善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为游客提供产品线路、电子导览、信息咨询、在线预订等一条龙服务。建立健全就业、社保等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全民持卡、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优势,拓展公共服务功能。建立食品药品追溯平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支持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领域资源的开放共享,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工业云平台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模式,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两化深度融合。搭建农业云计算、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和农业网站业务服务平台、无线终端农业服务平台,实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农产品溯源、农业生产过程智能监控和综合信息服务等功能,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推动面向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保、金融等各领域行业云应用,支持开发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信息化解决方案,鼓励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共性发展需求的公共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信息资源服务,推动云计算在多个行业的应用。

  (九)打造保障有力的云安全环境。落实国家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规与制度,完善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运营管理、服务流程、技术标准、信息安全、数据应用等制度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大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安全评估力度,督促涉密信息系统落实检测评估、投入使用审查和安全保密风险评估。建立健全云计算、大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和交通运输、能源、金融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和监测。支持相关企业开展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应用和软硬件技术研发,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负责做好统筹规划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布局,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云计算、大数据创新发展等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具体负责规划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发布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打造工作合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设立驻泰高校、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研究中心专家为基础的云计算、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市云计算、大数据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重点项目评审和决策参考。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和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典型行业应用和创新项目建设。将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不再新建数据中心。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投入、服务类型等要素,适时发布泰安市年度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项目支持的重点和方向,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开设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专项贷款,重点支持云计算数据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和云计算、大数据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积极探索引入战略投资人、产业基金、借壳融资、融资租赁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探索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化中企业与社会资本联合建设运营模式,拓展融资渠道,培育市场投资主体。

  (四)建立人才支撑体系。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领域重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构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综合培训体系,面向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驻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训相关人才,共建实训基地,鼓励高校开展相关学科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以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大力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或纳入国家及省内各类专项人才支持计划。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一批云计算、大数据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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