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16〕9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2 16:2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效防控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控制源头、重点突破、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通过清洁能源与清洁煤替代、建设清洁煤生产配送基地、完善清洁煤配送体系、推广先进民用炉具等措施,逐步开展城区、农村地区的散煤治理,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幅减少散煤使用量,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推动各领域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实现全市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促进生态泰安建设。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清洁煤推广使用试点工作。将市高污染禁燃区、各县(市)城区为清洁煤推广使用试点区域,推动区域内居民生活、冬季取暖以及个体经营业户使用清洁煤,鼓励有条件的积极实行煤改气、煤改电。自2016年10月31日起,泰城城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点,试点区域内禁止燃烧劣质散煤。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加大对煤炭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定期开展煤炭质量抽检,严格控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散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

  (二)加快推进城区散煤治理。加快供气、供热等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清洁能源使用需求。加快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城区小型工业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环保改造工程,到2016年年底,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城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取缔,全面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城区民用散煤、商业活动使用散煤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清洁化治理,逐步实现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城区居民用户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推广使用燃用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替代居民采暖、炊事用散煤及落后炉具;城区商业活动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用炉具等燃煤设施全部实行煤改气、煤改电。

  (三)加大农业农村散煤治理力度。加强农业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鼓励农业生产、商业活动、农村居民生活燃煤采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替代,推广优质节能环保炉具替代落后燃煤炉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使用气、电、沼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的比例。到2019年年底,禁止在农村地区销售、燃用不符合质量指标要求的煤炭,确保全部使用优质清洁煤炭产品。

  (四)完善清洁煤生产配送体系。建立完善清洁煤炭加工、储备、配送体系,实现煤炭清洁精细加工、集中统一配送。合理布局大型煤炭储存场地,规划建设清洁煤炭配送中心,建立完善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清洁煤配送网络体系,畅通煤炭供应通道,加大储煤场地整治力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调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负责编制全市煤炭储备基地、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规划,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各县(市、区)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要严格落实辖区内清洁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城区散煤治理、农村地区散煤治理、煤炭市场监管、散煤治理保障资金筹集使用等工作的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高效锅炉产业化、高效锅炉推广、锅炉节能改造、民用炉具能效标准制定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并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推广城区集中供热替代散煤取暖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煤炭运输车辆的监管。市环保局负责淘汰列入范围的燃煤锅炉,督促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工程,依法查处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行为。市质监局负责监管配送中心的煤炭质量,依法查处生产加工不符合质量指标煤炭制品等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散煤洁净化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和随机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鼓励广大市民“随手拍、即时查”,引导全民监督,做到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无空白、无盲区、全覆盖”。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舆论载体,采取发放散煤清洁化治理明白纸、新型环保节能炉具使用宣传册等方式,加大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要注重典型引领,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的工作局面,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泰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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