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43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字〔2016〕46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6-09-28 | 发文日期 | 2016-09-28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泰政字〔2016〕4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10:4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转,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涉及36个部门(单位)788项,其中,新增179项,削减78项,变更权力事项要素531项。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因数量较大、种类复杂,权力事项要素变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不再以文件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要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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