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不使用集中供热用户要及时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发布日期:2017-01-1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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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16—2017年采暖期收费正常进行,今冬不用热且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的用户,应当在9月1日—9月30日之间向供热企业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为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办理暂停供热的用户本采暖期不得恢复用热,但不会影响第二年采暖期正常使用。
2016—2017年采暖期,根据泰价格〔2015〕154号文件,居民整采暖期单价23元/㎡,办公整采暖期单价33.6元/㎡,供热时间130天。对于交费且供暖期办理停供用户和供暖期交费用户不足130天的供热用户,按整采暖期结算。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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