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处罚64家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2017-01-12 09:16 浏览次数:

  部分社会组织因存在未按规定接受相关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市民政局对这些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其中,58 家社会组织被警告,6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

  经查,泰安市文物考古学会等 58 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15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三十一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 项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三) 项的规定,泰安市民政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具体的处罚名单可以登录泰安市社会组织网查询。

  另外,经调查,泰安市皇家德州扑克俱乐部、泰安市岱宗书画研究院、泰安市雨函科教图书馆、泰安市高得光电研究所、泰安市阳光艺术培训中心、泰安市泰山中国画画院等 6 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参加泰安市民政局2014 年度至2015 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同样违反了上述相关规定,泰安市民政局决定对这 6 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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