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泰政办字〔2017〕2号 |
| 文件类别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7-01-16 | 发文日期 | 2017-01-16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 | 有效期 |
泰政办字〔2017〕2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6 09: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新刻制“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附:印模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