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泰安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1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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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泰山网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近日,泰安出台《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泰安将对各县(市、区)及泰安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进行考核,该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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