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7号)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12-16 1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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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3月,农业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通过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新平台,为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为探索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开辟新途径,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新载体。《通知》从顶层设计上提出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创建条件、创建任务、创建工作的要求和中央相关支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农业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通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1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2、农业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

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市级产业园申报认定程序和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具体操作提供政策遵循。

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发展,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探索农民持续增收机制新途径和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

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包含重要关键词的诠释说明)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发展思路,建设“生产+加工+科技+”、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电商、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友好;

坚持突出特色,规模发展;

坚持创新机制,产业融合。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四)建设标准

1、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地理界限明确,核心区面积不少于3000亩,辐射带动区不少于3万亩,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统筹合理。

2、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主导产业相对集中(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

3、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服务业有机整合,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30%以上。

4、生态环境绿色优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产业园内“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50%以上,农产品全部实现全程可追溯。产业园内道路、沟渠、厂区的绿化美化较好。

5、经营机制灵活多样产业园建设主体清晰,经营主体多元。产业园内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家以上;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5家以上。

6、科技应用水平领先产业园注重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具有一家以上的技术依托单位。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和新设备推广应用好,良种覆盖率达90%

7、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入园企业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产业园内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8、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对产业园建设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专门安排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

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1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农业等单位为成员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泰安高新区管委会、泰山景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2、市政府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和认定工作。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向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市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对于达到标准的产业园,由泰安市人民政府颁发“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志牌,并给予奖补。

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抓好产业园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局、农业局要积极引导和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对已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从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给予奖补。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涉农资金,优先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创新政府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市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优先支持产业园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发展。研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入驻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督查考核机制,把产业园建设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交流制度,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年底综合考核、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现场观摩会,及时交流总结产业园建设情况和经验,促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健康快速发展。

相关文件:

泰政办发〔2017〕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通知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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