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下发
发布日期:2017-12-24 14: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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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安制定印发了《泰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整合我市各级政务信息系统,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方案》明确,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所有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根据《方案》,2017年年底初步实现部门主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在此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年底,通过扎实推进“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发展格局,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

  《方案》要求,2018年4月底前,结合评估报告及全省政务云规范整合工作方案,制定全市政务云规范整合计划,启动政务云和行业云的归并整合。同时,加快部门业务系统迁移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信息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系统、“影子”系统的清理工作。

  《方案》明确,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有序组织部门各类业务系统分别向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或行政服务云迁移,2018年6月底前,具备迁移条件业务系统的上云比例不低于70%,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统上云工作;将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2018年6月底前,外网公共服务域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将建设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预测预警、可视化呈现于一体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管理和数据管控,为政府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分析挖掘创造条件。


文件地址:

泰政办发〔2017〕1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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