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7 16:1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平”(www.dongping.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邮编:271500;电话:0538-2871618;传真:0538-2871618;电子邮箱:sddpxx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东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工作导向。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订了《2016年东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东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重平时、抓规范的工作导向,为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突出增加信息量,加大重大项目、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重要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要求,明确统计范围、报送形式、报送时间、具体指标填报说明等,确保政务公开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进标准化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通过统一管理制度、硬件设施、场所标识,开展规范化服务。

  (二)围绕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突出增加信息量,加大重大项目、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重要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要求,明确统计范围、报送形式、报送时间、具体指标填报说明等,确保政务公开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进标准化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通过统一管理制度、硬件设施、场所标识,开展规范化服务。

  (三)深化公开内容,设立重点栏目。及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东平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设置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栏目版块,集中“晒”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东平县明确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的重大举措来贯彻实施,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县政府办公室主管,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并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配合抓的生动局面。建立了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加强了政策法规的解读发布工作,及时转载发布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点政策的解读,专家解读队伍正在逐步建立。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充分发挥泰安市“12345”便民服务电话以及县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互动作用,积极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及时将来电来信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答复,对不能按时办结答复的单位进行督办通报。2016年,东平县受理“12345”便民服务电话咨询3990次,回复办结率100%,网络问政平台信件1010封,回复办结率99%以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印发了《2016年东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东平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设置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栏目,集中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6年,东平县继续扎实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了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管理工作,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将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发布,做到了准确、无遗漏。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县政府及80家部门公开了2016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1家部门公开了2015年度财政决算,并公开了2015年东平县财政决算报表和2015年度东平县县本级汇总“三公”经费决算,同时公开发布了《关于东平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东平县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土地征收和供地信息,土地供应计划、出让结果、征地信息报批前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或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复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及时在网站公开发布,按时发布矿业权出让和转让信息。

  4.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专门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了扶贫工作信息专栏,发布扶贫工作最新动态。县民政局在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信息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发布医疗卫生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和科技项目管理信息。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和国有企业信息、社会组织信息,加强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评、执法检查、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等环保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查处案件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共公开政府信息15582条,其中主动公开15581条,依申请公开1条。涉及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5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信息349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985条,其他各类信息14242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公开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规划计划、东平新闻、政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以及其他信息。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府文件23件,其中“东政发”文件5件(含规范性文件1件),如《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平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6〕24号),对政府合同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东政办发”文件12件(含规范性文件3件),如《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5号),规定东平和谐使者选拔的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和政策扶助等内容;公开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东平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东平县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东平新闻1393条,政务信息2640条,政府采购759条以及各子站发布各类信息6000余条,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近年来,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网,并开设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801条。

  2.新闻发布会。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由93人组成的新闻发言人队伍,2016年东平县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县公安局向新闻媒体介绍了今年开展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破案竞赛活动总体进展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县法院公开发布了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运行情况。

  3.“12345”便民服务电话。2016年,东平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便民服务科受理泰安市“12345”便民热线服务电话,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3990余件,答复率达到100%,综合满意率达到99%以上。同时,充分发挥东平县网络问政平台和意见征集栏目的辅助作用,耐心细致回复网民来信,精心整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市民广场电子屏、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东平县通过当面申请以及政府网站、传真、信函等多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统一答复文书,规范答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16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按时依规予以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东平县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东平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共2起。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2起,被依法纠错2起。

  2016年,东平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共2起。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原告诉讼被驳回1起。旧县乡人民政府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依法院判决公开相关信息1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东平县主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同步实施”的要求,认真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办法,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同时,强化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东平县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保证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开过程中,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多形式、多层次予以公开。目前,东平县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主要通过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明白纸、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虽然东平县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与人民群众愿望和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一些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避重就轻的现象。三是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有些业务不够熟练,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差距和不足,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突破口。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环境保护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扎实有序,做好日常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东平县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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