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2 16: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邮政大楼二楼;邮编:271200;电话:0538-7250166;传真:0538-7250166;电子邮箱:xtsfbzwgkk@ta.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泰安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得到更新。为建设“经济更强、百姓更富、保障更好、环境更美、社会文明程度更高”的新新泰做好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全面指导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完善公开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新泰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和新泰市政务公开考核、督查、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新泰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41号)、《关于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6]194号)等文 件,制定了《新泰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内部规定》、《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新泰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法》等文件。较科学地规范分类政府信息,界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通过不断完善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努力争取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度我市充分依托门户网站、公告栏、热线电话等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积极发布上级有关政策解读,回应网民在新泰新泰民意通网站的留言,答复热线电话,举办在线交流活动等,加强与市民交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今年共受理、答复社会关切问题1.8万余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计划。

  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新泰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41号),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落实了责任单位。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市场监管、企事业单位服务、户籍及居住证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国有企业、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

  1.行政权力。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

  2.财政资金。公布了《2015年政府及部门决算公开》、《2016年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财政预决算。

  3.市场监管。公布了市场执法有关活动、执法落实情况、食药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工商局抽查检查信息等市场监管信息。

  4.企事业单位服务。公布了天然气气费缴纳办理、印章刻制办理、数字电视开通办理、公交IC卡新版办理、登报挂失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项目办理、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项目办理等指南内容和市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等内容。

  5.户籍及居住证办理。公布了居住证申领条件、户口迁移政策、户籍临时身份证项目办理规程、新泰市公安局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办法等。

  6.重大建设项目。公布了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7.公共资源配置。公布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按月发布《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月报》

  8.减税降费。公布了《新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新泰市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5年新泰市市直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新泰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信息,发布了上级有关减税降费的相关文件。

  9.国有企业。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占用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项目办理规程,国有企业介绍(监管企业)、国有企业运行情况、财务指标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企业信息。

  10.扶贫。公布了《新泰市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名单》、《新泰市2016年度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新泰市2016年度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出台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泰市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新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定期公布了《新泰脱贫攻坚简报》。

  11.社会救助。公布了《新泰市民政局2016年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新泰市民政局2016年临时救助工作情况》、《新泰市民政局2016年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新泰市民政局2016年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工作情况》。

  12.就业创业。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及就业招聘等信息。

  13.棚户区改造。公布了《新泰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4.危房改造。公布了《新泰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新泰市2016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新泰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15.保障性住房。公布了住房保障退出信息、《新泰市租金补贴申请家庭统计名单》、《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16.环境保护。公布了《空气质量月报》、《水源地水质月报》、《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情况季度报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17.教育。公布了《新泰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2016年新泰城区、新汶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简报》、学籍异动流程等信息。

  18.医疗卫生。公布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等服务指南信息,《2016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条例及新泰市各大医院西药单价、中药单价等信息。

  19.食品药品安全。

  公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月报表》、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消费警示、《新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汇总》、《新泰市2017年春季学生小饭桌名单公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抽检公示》等信息。开展了‘食安万家群众满意“三店一企”评选活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4800余条,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4余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360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900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50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210条;其他信息6104条。

  (二)主动公开了《新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新政发[2016]4号)、《“平阳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6]5号)、《新泰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6]61号)等规范性文件。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重点建设了政务服务、民意通、网上办事大厅等栏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包括当面申请3件。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情况,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量3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

  (三)2016年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到煤炭、规划等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及时答复,按时办结完成。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件,其他情形数1件。

  (二)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强化《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新泰市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新泰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落实。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提供信息的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市把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均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单位没有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等。

  2017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泰安市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政务网站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努力建设形式多样、便民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好“新泰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领域栏目建设,强化对各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将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培训,解读上级政策,安排落实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整体提升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考核。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加大各相关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指导,并将结果全市通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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