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3 05: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地址:市政大楼A7035房间;邮编271000;电话:6991965,6991333 ;传真:6995186;电子邮箱:t2008abc@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同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调整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一是对近年来的卫生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及时进行指南目录编制更新;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三个工作制度;三是及时更新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与我委职能相关内容,不断充实深化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实丰富泰安医疗卫生网,推进信息公开的全系统管理,形成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五是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备,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六是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增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委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制定了《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印发泰安市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卫办发[2016]116号)。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6年度我委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55条。在2016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占5.35%;业务工作类信息173条,占48.73%;工作服务类信息10条,占2.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53条,占43.09%.
  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到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爱国卫生、医学教育、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60%以上。为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我委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了解掌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对公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开设“友情连接”专栏,链接了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泰安市政府等网站,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的信息。专门开设了“泰安医教考试平台”、“国家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泰安市医师定期考核平台”“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等服务类栏目,方便公众查询。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主要通过3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www.taws.gov.cn/  

2.在泰安市政府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taian.gov.cn/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建设,设立办事流程公共查阅点,优化办事流程;同时,及时更新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的纸质信息,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卫生计生信息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专门配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人,各职能科室设政府信息公开兼职联络员1人,各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设联络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管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针对问题和不足的改进情况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结合医改重点工作,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的管理职责,规范直属卫生计生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三是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我委直属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引导卫生单位规范有序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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