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3 05:27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泰山安全网www.ta-safet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市政府大楼C7009;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585;传真:0538-6991585;电子邮箱:ajjoffice@126.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57号)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上网进行公开。2016年市安监局着力推进和完成安全生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完善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严格局内部政府信息上网保密审查制度,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专业培训,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安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抓在手上,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在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中,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名列前茅。

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水平,围绕信息发布、公开程序、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定完善了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制度,把执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作为信息公开的必经程序。同时,完善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等相关规范。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完善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须经领导签批后上网公开。完善奖惩制度,对应公开而不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违反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及时修订了《泰安市安监局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支队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半年一考核,并及时通报。

三、《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57号)文件要求,市安监局承担第一项“加强管理服务公开,助力深化改革”中第9子项目“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根据文件要求,市安监局立即确定一名分管负责领导,指定负责科室与负责人,迅速部署工作,紧抓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做好相关信息的整理与公开。2016年,共公开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223条,公开了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让安全生产方面执法监管信息得到了更广泛的普及,完善了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6年度市安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30条。其中以公开发布的形式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0条,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30条,在局门户网站“泰山安全网”发布信息720条,包括以《安全生产简报》形式公开信息15条,在国家安监总局、中国安全生产报等主流媒体公开信息65篇。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包括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市安委会办公室等制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泰安监发〔201610)、《关于印发《泰安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发﹝201633)等。还有市安监局的一些工作动态,包括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等。

(三)载体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在局门户网站“泰山安全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受理机构和人员情况、不涉密的通知、通报以及工作动态、服务信息等,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丰富公开载体,努力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作为第一批开通政务微博的政府部门,我局通过“@安如泰山”官方微博坚持定期定量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安全生产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实行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科室进行整理,经领导签批后,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泰山安全网统一上网公开。对应公开而不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违反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安监局目前没有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查找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规范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7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落实部门服务规范、切实便民利民角度出发,认真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安监部门的职能、职责、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时限、服务项目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保密审核,创新发布模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1、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紧扣民众对安全生产关注的各项问题,结合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兴网络媒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加强人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充实精干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严格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文件。重点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加大事故处置信息以及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对于事故调查报告,由只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开逐步扩大到向社会公开,对于事故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内容安监部门将根据职责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细情况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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