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af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邮编:271000 ;电话:8229543;传真:6987688 ;电子邮箱:ta8229543@163.com)。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
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编制了市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进一步完善落实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泰食药监办〔2016〕107号),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组。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检查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纵向“插到底”,横向“一盘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重要政策专家解读机制和新闻发布机制等制度,专门制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明确了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科室人员提出并初审公开信息→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公开的程序发布信息,对已公开内容的所有原始资料留存归档。
(三)健全公开制度。积极适应监管工作和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订出台新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公开质量。同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源头管理、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5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要求、公开内容及责任分解、公开时间及程序、公开措施等,不断增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进和落实情况。制定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责任人、落实措施。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局行政审批结果要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公开,并认真进行梳理检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行政许可科负责,办公室配合)。做好抽检检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检验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综合协调科牵头负责,各有关监管业务科室、稽查支队分别负责)。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对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情信息,适时予以公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做好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根据日常监管、抽检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各有关监管业务科室分别负责)。
(三)公开取得成效。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方面:及时公开重大监管政策、监管动态,并加强政策解读,在市局网站专门设置了“新闻动态”、“基层信息”、“政策解读”、“文件发布”、“公示公告”等专题专栏,及时更新信息,累计公开136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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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抽检抽验信息方面:切实发挥监督抽检的靶向作用,专门制定实施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抽验计划,在市局网站设置了“监督抽检”专题专栏,累计公开抽检抽验信息7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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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处罚信息方面: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局网站专门设置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全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27条。
在消费警示信息方面:针对媒体报道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通过网站、主流媒体等发布信息,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在局网站专门设置了“安全警示信息”专栏,全年公开消费警示信息24条。
在行政审批信息方面:做好了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结果全部通过市局门户网站“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开开,严格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全年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600条。
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信息方面: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搭建舆情监测处置平台,委托大众网、泰安日报社开发舆情监测APP,与市公安局互联网监测中心建立了合作机制,定期编发《泰安市食品药品网络舆情日报》和《周报》,实现了对全市舆情的24小时监测。对舆情中反映的安全问题,按照风险等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重要舆情下发督办单,快速有力地化解舆情风险,牢牢掌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泰安市局官方网站设置了“政务咨询”、“调查征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专栏,目前已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下发重要舆情督办单20份,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期,依法回复网络信函依申请公开8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 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鲁食药监科标〔2016〕107号)的相关工作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形式,把市局网站、省局网站、政务微博、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齐鲁晚报、大众日报、中国医药报、大众网、齐鲁网、宣传册(展板)等宣传媒介,作为食品药品政务公开的主阵地。截至目前,借助局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泰安电视台及各大报纸网站,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31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其中: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信息1360余条,监督抽检、抽验计划信息720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27条,警示信息24条,行政审批许可信息1600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站管理相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了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机制、发布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科学设置“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栏目,加强了市局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共设置了12大类栏目,17个一级栏目。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充分发挥新型媒体传播信息快速的作用。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大事项,先后设立“新闻动态”、“基层动态”、“监督抽检”、“文件发布”、“政策法规”、“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安全警示”、“12331投诉举报中心”等多个专题专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争取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络申请(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申请)4件,信函申请4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8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6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按时办结数量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八、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科室人员提出并初审公开信息→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公开,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专门制发了《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泰食药监办〔2016〕107号),明确了下属三个所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的督导力度,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分别按照程序公开了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办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合格情况、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等方面的信息。2015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27件,监督抽检信息720条。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服务类、科普类、健康生活类信息需要进一步增加;二是局网站功能需进一步挖掘、创新,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三是重公开,轻反馈,重形式,轻结果。未能很好的接收社会和群众反馈的信息,不能深入分析信息公开后的社会效果。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监管的促进作用;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更好的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
(三)2017年计划安排。2017年,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一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5+1”考核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二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及进展情况。三是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四是继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