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3 05:28 浏览次数:

本报告由泰安市残联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12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taian.sddpf.org.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2046; 邮编:271000 ;电话:6991315 ;传真:6992680 ;电子邮箱:tacl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办法》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残联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救助、就业扶贫、教育培训、组织建设等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基本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朋友服务的能力,推动残联工作科学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泰安市残联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政策解读情况。2016年泰安市残联没有发布政策解读情况。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泰安市残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活动。做好残疾人12385与12345市长热线并线工作,认真受理市民电话及投诉、咨询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证办理等问题,安排专人及时回复,得到广大残疾人朋友的认可和好评。解答广大残疾人朋友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提出的问题36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残联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抓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救助等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通过互联网图文方式,推进年度残联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泰安市残联网站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坚持把残疾人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残联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扩展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搭建残联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咨询留言、工作动态、残联业务等栏目建设,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残联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一)公开数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涉及各项工作计划、开展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230条;涉及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2条;其它信息5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

     1.主动公开残疾人有关文件及政策信息。市残联公开了关于印发《泰安市残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泰安市残疾人 “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政策解读材料、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对《泰安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实施方案(2015-2017年)(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函、《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解读《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信息12条。

     2.公开残联财务信息。2016年公开《2015年残联部门决算》、《2015年残联部门预算》财务信息2条。

    3.公开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救助、社会保障、扶贫救助等工作动态、工作成果等信息230条。

    (三)公开平台、强化载体、拓宽形式。在政务公开形式上,我们坚持利用制发文件、召开会议、新闻媒体、网络公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务信息。从而努力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工作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市残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残联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残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6年,市残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监察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市残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工作信息发布在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及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更加及时、全面、准确;二是缺少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建设和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市残联将围绕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残疾人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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