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推进和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防震减灾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地震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8048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257;传真:0538-6991257;电子邮箱:tasdzj@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市地震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市地震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与防震减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三落实。同时根据《条例》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并要求各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内容,形成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市地震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程序,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三)编制指南,充实目录。按规范编制、公布《泰安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实《泰安市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了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分类界定。
(四)加强保密审查,规范保密程序。市地震局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组织机构概况信息、法规公文、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公示公告、震情灾情、地震应急信息等。
(二)公开的主要方式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地震局的要求,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及时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本年度通过泰安市防震减灾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工作动态68条,震情灾情信息38条,科普宣传及其它类20条。通过泰安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
二是利用报纸和电视媒体等,多渠道公开信息。我局在泰安日报开辟《防震减灾知识》专栏,每月1期;在泰安广播新闻台开辟《防震减灾知识》专栏,每周2次播出;通过市政大楼楼宇电视和公交电视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每天2次播出。国家防灾减灾日期间,在泰安电视台党建频道播出了《地震发生时如何避险逃生》宣传片和《家园》纪录片。
三是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提供查阅资料。专门设置资料取阅架和咨询台,免费向公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本、摘要、科普知识等文字资料。
四是通过12322防震减灾咨询热线,热情提供咨询、解答群众的问题。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充实完善了市局门户网站,市地震局门户网站对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动态、震情信息、震害防御、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进行了网上更新公开,完善了专门的更新维护管理制度,将网站的各个板块内容根据业务实际分配到相关责任科室进行更新维护。网站功能强大,内容丰富、操作方便,一年来访问量达到3万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很多工作,但也存在不足,突出表现在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及时、质量不高等方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完善措施,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继续加强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基础上,在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避免出现泄密事件。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表2:2016年市级部门制发文件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3: 2016年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情况统计表
附表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统计表
泰安市地震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