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司法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司法局研究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邮编:271000,电话(传真):8516815。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网站的交互化、场景化和动态响应功能,实现了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泰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热线电话,选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高、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勤,目前,我局共有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度,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15条,工作信息156条,其他信息9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主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七、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