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7 09:5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2016年度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20161231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tafg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4017;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654;传真:0538-6991113;电子邮箱:tafagaiwei@163.com)。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保密审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各科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规范了政务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制度,从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围绕落实好我委涉及的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我委制定了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牵头科室及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强化督查调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按照《关于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8号)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目前已通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双公示平台报送数据61000余条。完善信用泰安网站建设,抓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线、共享、更新等环节,目前已上传各类信用信息600余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70000余条,红黑名单信息2000余条。

2、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适时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规定,适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

3、公开铁路、高速公路、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2016年共办理项目审批备案73件,审批事项按时限要求办结率达100%。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山路两处过街设施项目、擂鼓石大街等三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万官大街城市绿化提升工程、城乡旅游公交枢纽中心站项目、泰安市梳洗河生态水系改造工程等项目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同时,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公开,全市6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9.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3.3%135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60.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100个前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62个。

4、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0余篇,对于我委牵头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如总投资100亿元、规划装机6×300兆瓦的泰安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总投资200亿元、规划装机2000兆瓦的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以及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青兰高速泰安段、宁阳至梁山高速公路、聊泰铁路、济泰城际铁路等项目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全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8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各类政务信息90余条,通过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新闻网、中华泰山网等平台发布信息40余条,在泰安日报、泰安工作刊发委主要领导署名文章3篇,印发发改信息及各类专刊42期,编发信息100余条。做好了委网站信息上传和维护管理工作,上传信息400余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对泰安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板块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实用性和功能性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作用日趋扩大。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作用,及时发布政策及工作信息,发布微博22条。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电子大屏幕和触摸屏,印发便民服务卡片、《政务公开指南》、《服务告知单》、《服务指南》、文件手册等便于市民查找信息。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利用问卷调查、到服务对象单位座谈、电话沟通、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掌握政务公开情况,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累计答复5次,包括王思宇关于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财源大街100号泰山劝业场第10号营业房所在区域泰山中央商务区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的申请、宋其重关于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堰北社区泰东路西首位置的房屋所在土地进行高铁新区相关项目建设的立项批准文件的申请、钱尊广关于迎胜社区范围内截止到2016320已经立项的土地范围及相关图纸的申请、路文国关于泰安市规划局泰规条字〔201276号文件所称的G-2地块上有无涉及拆迁的立项文件的申请和孟强关于东平光大家园二期建设项目项目核准信息的全套资料的申请。5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对上述5件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人钱尊广和路文国的申请做出了明确答复,对申请人王思宇、宋其重和孟强的申请,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做出建议分别向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岱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和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的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未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泰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委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九、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委下属市重点项目办、市援疆办、市工程咨询院3个事业单位,均按照事业单位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其中项目办共发《发展信息》14期,并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公开。

十、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我委今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政务公开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定期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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