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17〕2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奖励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6-14 16:0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全力保发展、保资源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市国土资源局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的市,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并奖励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奖励。

  希望市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 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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