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义勇为先进典型
简介:刘浩元,男,1991年1月11日出生,新泰市龙廷镇南河庄东村人。
主要事迹:7月4日早上6时左右,正在清音大桥附近练习科目三的刘浩元,刚打开车门准备发动汽车,这时突然跑过来一名环卫工人,急慌慌地说:“快点快点,有会水的吗,有个女的从大桥上跳下去了,赶紧过去看看吧。”此时,刘浩元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飞快地跑了过去,车门都没来得及关。在观察好情况后,刘浩元二话没说直接跳了下去。“我当时看到旁边有几条船,一开始想把船打开,用船救人,但是时间太早,看船的人还没起,船锁得很紧,我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刘浩元说。时间不等人,落水女子的身体一点一点往下沉,刘浩元果断跳下水,一把抓住落水女子的腿,使劲往外拉,由于长时间在水里泡着,加上情绪极度紧张,想一下子拉上来不太现实。
这个时候,经验丰富的刘浩元就对那名女子大声说:“你别着急,也别紧张,我既然下来了,就能保证把你给救上去,但是你必须听我的。”落水女子虚弱地点了点头,完全按照刘浩元的意思做。刘浩元告诉落水女子,四肢一定不要挣扎,要平躺着,心里不要紧张,如果她挣扎乱动的话,不但影响他救人,更会危及他们二人的性命,到时候两个人一个也活不了。就在这时,眼疾手快的刘浩元看到了救人的希望,就在落水的不远处,正好有一处小沙滩,他奋力将女子拖拽到了沙滩上,暂时缓一缓,呼吸下新鲜空气,让落水女子稳稳情绪,也给自己喘口气,稍微歇歇疲惫的身躯。刘浩元见落水女子情绪得到稳定,身体慢慢恢复意识,咬了咬牙,回头对她说:“好了,准备好,咱们上岸吧。”说完,他就拉着女子的腿,继续向岸边走,中间没有再休息。
后来,据刘浩元说,当时他真的没多想,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救人,但是回想起来,他还真有点后怕,因为他刚结婚一周多,就碰上这样“要命”的事,幸亏他熟悉水性,如果不会水还贸然跳水救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他回到家后,没敢跟妻子说自己见义勇为了,生怕妻子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