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4327400/2018-08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规划局 组配分类 部门会议

市规划局专家论证会会议公开
发布日期:2018-11-16 00:00 浏览次数:

〔2018〕40号

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4〕69号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要与行政审批分开,先行组织,先行办理,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以及泰安市政府令第91号第十七条规定,2018年11月14日,市地理信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以下项目进行了专题论证,论证意见如下。

1、泰安新投置业有限公司申报《新华?学府上园建设项目规划及单体方案》,项目位于高新区长城路以东、北天门大街以南,用地面积约8.93公顷。规划布局16栋高层住宅楼及10栋1-2层配套公建;建筑色彩以米黄色为主,立面简洁,整体风格较为协调。经论证,原则同意规划及单体方案。建议总平面图应规范表达,明确各配套公建设置的具体内容(在在满足服务半径规定的情况下,配套公建适当整合);明确地下出入口的高程;消防扑救场地与住宅之间的绿化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2、泰安泰山控股有限公司申报《泰山控股新动能产业基地项目办公楼单体方案》,项目位于高新区中天门大街以南、龙潭路以西,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采用现代建筑风格,以灰色和白色为主,整体风格较为协调。经论证,原则同意建筑方案。推荐列入2018年优秀建筑设计方案。

3、《L14省庄镇泰辛铁路以北芝田河以西片区控规》,用地北至创业大街、西至科技中路、南至泰辛铁路、东至芝田河,用地面积约382.28公顷。片区控规确定了片区性质定位、布局结构,落实了省庄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路网、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用地布局,细化了路网布局及五线控制、开发强度等指标,将片区划分为7个街区并根据街区不同的用地主导性质提出了建设容量、基准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及配套设施要求。经论证,原则同意片区控规方案。建议按照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深化现状土地权属内容;明确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及调整情况;

(2)结合正在编制的东部生态新区规划及明堂河、芝田河规划等重点项目规划,落实用地布局、路网规划、河道蓝线控制等有关要求;芝田河路应按照主干道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宜为50米;

(3)按照《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完善片区控规成果,补充城市设计引导要求、执行通则等内容。

4、《L14省庄镇泰辛铁路以南前红路两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北至泰辛铁路、西至河东路、南至规划路、东至指挥庄村,用地面积约657.93公顷。片区控规确定了片区性质定位、布局结构,落实了省庄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路网、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用地布局,细化了路网布局及五线控制、开发强度等指标,将片区划分为9个街区并根据街区不同的用地主导性质提出了建设容量、基准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及配套设施要求。经论证,原则同意片区控规方案。建议按照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结合正在编制的明堂河、芝田河规划和灵山大街快速路研究等重点项目规划,落实用地布局、路网规划、河道蓝线控制等有关要求;芝田河路应按照主干道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宜为50米;

(2)按照《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完善片区控规成果。

5、《L4-A黄前镇镇区石汶河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黄前镇石汶河以西,黄前水库以南,用地面积约302公顷。片区控规确定了片区性质定位、布局结构,落实了黄前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路网、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用地布局,细化了五线控制、开发强度等指标,将片区划分为9个街区并根据街区不同的用地主导性质提出了建设容量、基准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及配套设施要求。经论证,原则同意片区控规方案。建议按照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建议扩大片区控规编制范围,按整个镇驻地范围编制片区控规;

(2)进一步明确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提出保护要求;补充竖向设计内容;

(3)进一步研究建筑高度控制要求,补充高层建筑街区的视线景观分析论证,避免对周边山水景观风貌造成较大影响;补充城市设计方面的要求,体现黄前镇定位及风貌特色;

(4)按照《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完善片区控规成果。

6、《L14片区博阳路以西繁荣大街两侧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博阳路以西、繁荣大街两侧,用地面积约48.93公顷。规划落实了片区控规用地、路网布局等内容,主要布置居住、商服、行政办公、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沿博阳路预留了沿街绿地。经论证,原则同意控规方案

7、《L14片区博阳路以西泰辛铁路以北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博阳路以西、泰辛铁路以北,用地面积约28.65公顷。规划落实了片区控规用地、路网布局等内容,主要布置工业、商服、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沿博阳路预留了沿街绿地。经论证,原则同意控规方案

8、《L14片区博阳路以东年华南街以北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年华南街以北、年华二路以南、博阳路以东、前红路以西,用地面积约28.03公顷。规划落实了片区控规用地、路网布局等内容,主要布置工业用地及绿地,沿博阳路、前红街预留了沿街绿地。经论证,原则同意控规方案

9、《K1片区一天门大街以南龙泉路以西05地块指标测算》,用地位于高新区龙泉路以西、泰邦生物项目以北,用地面积约4.9公顷。规划主要布置工业用地。经论证,因土地供地指标限制,原则同意分地块指标测算方案。

10、《L4片区窝角河以南规划二路以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黄前镇窝角河以南规划二路以西,用地面积约27.34公顷。规划落实了片区控规用地、路网布局等内容,主要布置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公园绿地,沿通泰大街、窝角河预留了绿地。经论证,原则同意控规方案。建议明确教育设施配套布局及建设时序;深化城市设计内容。

11、《L4片区黄前镇规划一街以北、规划五路以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黄前镇规划一街以北、规划五路以西,用地面积约35.3公顷。规划落实了片区控规用地、路网布局等内容,主要布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沿规划二路及规划一街预留了沿街绿地。经论证,原则同意控规方案。建议进一步细化山前控制地带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保护环山地带风貌;落实防灾要求。

12、《L4片区黄前镇通泰大街以南、规划二路以东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黄前镇通泰大街以南、规划二路以东,用地面积约65.6公顷。规划落实了片区控规用地、路网布局等内容,主要布置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等,沿章新线等主要道路及黄前西干渠预留了绿地。经论证,原则同意控规方案。建议结合视线景观分析进一步论证居住区建筑高度,按照错落有致、尽量降低建筑高度的原则,深化用地布局控制要求;明确教育用地及居住用地的建设时序。

会议邀请省庄镇人民政府、黄前镇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4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专家组成类维廷(一级注册建筑师)

邢 涛(一级注册建筑师

展 望(高级工程师

韩 明(注册规划师)

李元元(注册规划师)

审查单位成员:王 莹(注册规划师)

张 静(注册规划师)

张承元

逯召强

会议邀请黄前镇、省庄镇政府人员各一名。邀请企业代表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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