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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09 15:54 浏览次数:

我局高度重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大力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净化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努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对我市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通过省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推介。去年,市人大对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市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开展师德师风整顿,营造“全民尊师、全生敬师、从严管师、从优待师”的良好氛围。市、县、乡、校逐级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党委会和办公会上定期研究、调度,推动工作开展。去年市教育局又成立了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师德宣传。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在泰安日报、教育电视台、市教育局网站和泰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开辟“优秀教师风采”专栏,已宣传150多位优秀教师;在全市举办了16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报告会。积极参加2017齐鲁最美教师”评选,一位老师获评“齐鲁最美教师”,一位获评“齐鲁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奖总数在全省名列前茅。会同市委宣传部开展了“2017泰安最美教师”评选,与市广播电视台、三英集团联合开展“寻找美丽乡村教师”活动。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组织5万多名教师进行宣誓,逐级签订师德责任书。全市各学校在校门口显要位置悬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横幅和《致家长一封信》,设立“有偿家教”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以来,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先后启动了“万名教师访万家”“机关干部去家访”“拥军爱警到家庭”等系列活动,增强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零容忍”,坚持严查严处,严抓不懈,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去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着力解决“门难进、人难见、识别难、执法难”的问题,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在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环节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为教师划出职业“红线”。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7以来,共对泰城120多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九次联合督查,对21名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给予了解除聘用合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警告等相应处分

  通过专项治理,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明显减少,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教育培训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泰城培训机构数量同区域减少了约三分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委员的建议,进一步抓好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治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决杜绝“上课不讲下课讲”“校内不讲家里讲”“课上不讲补习班里讲”等现象。组织学校通过听课评课、问卷调查、试卷分析等手段,对教师的课堂教学作出评估,保证教师按照课程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采用问卷调查、媒体调查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委托第三方督导评价学校,建立中小学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监测、公告。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完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约束制度,建立有偿补课专项事务报告制度。组织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定期如实报告自己是否参与有偿补课,家人、亲属、朋友、同学等关系密切的人是否注册教育培训机构,是否聘用在职教师。对未按要求报告或知情不报的干部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养。抓根本打根基,提高教师思想修养,学习法律法规,组织教师宣誓,学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集中研究针对少数人的教育活动。及时组织校长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师德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四是规范培训市场,净化教育环境。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规范整顿培训市场,重新登记注册民办培训机构。明确审批、登记部门,规范审批程序,市教育局负责对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审批。全面摸底排查,重新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底。针对摸底排查情况,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重新登记。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举办、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完善年检评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督导。

  五是加强疏导,满足学生补课需求。注重疏导补课需求,积极开展“名师义教”活动,面向学习有困难或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采用课余辅导或公益讲座的形式,免费进行各学科课业辅导。每位教学能手以上教师原则上每年参加一次义务送教活动。设立菜单式辅导课程表,提前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由学生根据实际,自愿选择辅导科目。制定具体的办法,在授课课时、表彰奖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参与义教的教师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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