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泰城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项目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泰城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项目
四、预算金额:56.0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治理,根据泰城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建设方案,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计划在前期项目(泰城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以下简称前期项目)的基础上扩建微观监测站点70个,同时升级优化监管平台软件系统,建成覆盖泰城的网格化微观监管平台,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高密度高频度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泰城大气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为快速发现污染源、治理和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泰城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项目由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承建,一年来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服务及时有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项目是对前期项目监测设备及监管平台软件进行扩容升级,为保证扩建项目监测站点与现有平台的数据传输无缝对接,便于原有软件平台的优化升级,确保前后两期监测数据的统一性、可比性。保障后期运营及服务的统一协调管理,确保整个监测站点系统的稳定运行,发挥系统的最大效应。因此,建议由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建设。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华街8号(罗克佳华电子工业园)
七、公示期限: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38-8334018
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53893288
财政部门: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6220370
附件: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