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18-12-27 1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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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公路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43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2015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同年,省交通运输厅研究下发《山东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15项任务、15条措施。20171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近年来,全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农村公路发展速度、网络规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14256.6公里,村村通油(水泥)路率保持100%,村村通客车(公交)率达到99.07%虽然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重要成绩,但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全市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仅占17.8%81.6%以上的为四级路,且多为路面宽度不足6米的单车道公路;同时,存在体制机制不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建养投入需求巨大,资金筹措渠道单一,投入保障不够,互联互通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还没建成等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意义

农村公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书记有指示,省政府有部署,群众有需求,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制定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是对全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和政策保障。通过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好调动地方、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对持续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努力打造泰安“新时代幸福农村路”优质品牌。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300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村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体制机制顺畅、结构科学合理、组织集约高效、能力总体适应、技术先进适用、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友好的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方案》从建好、管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四个方面,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建好农村公路。科学编制路网规划,实施路网提档升级工程,实施自然村庄通达工程,加大交通精准扶贫力度。到2020年年底,全市农村公路的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创树泰安“新时代幸福农村路”优质品牌。二是全面管好农村公路。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和乡镇政府、村委会职能作用。强化规范执法,加快完善路政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形成农村公路保护合力。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打造标准、规范、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三是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科学编制区域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推动养护管理常态化,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树立绿色养护、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四是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实施运输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行政村、延伸自然村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农村交通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加强农村公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运行。

(三)实施步骤。分为全面启动阶段(20185-12月)、深入实施阶段(20191-20208月)和初步验收阶段(20209-11月)三个阶段,分别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达到省验收标准要求。

五、《实施方案》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和“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四好农村路”建设机构,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单位,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有效进行。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推动管养责任、人员和资金投入“三落实”。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廉政”责任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快构建以省市奖补为引导、县乡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机制。“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市级先期筹集1亿元、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奖励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追加。各县(市、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将每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部分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实行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2条以上精品示范美丽公路,逐步推进示范路段网络化。积极争创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创建15个“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100个“四好农村路”示范村。

  (五)加强监督检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监督检查范围,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监督,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

(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增强基层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爱路意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各方面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

泰政办发〔2018〕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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