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者“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taai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39号 ; 邮编:271000 ;电话:8502977 ;传真:8518026 ;电子邮箱:tslinux@126.com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和工作大局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截止2017年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64.33万余条。其中,企业信息公示320358件、异常名录信息公示56959件、年报公示131154件、动产抵押公示1678件(2014-2017年)、行政处罚公示423件。受理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5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年初制定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市工商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下发《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成立了由张京洲局长任组长,米文珂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政府信息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创新性的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消费维权相关信息记录公示,制定了相关办法和制度,增加办事的透明度,规范自身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构建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市工商局增设、完善公众互动栏目,通过在线咨询、网上调查、互动访谈和民意征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声。截至目前,发布政策解读322条,内容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广告监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等社会热点。在泰安民主网和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市政务网和泰安市工商局门户网站解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260余件。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阳光政务热线》直播活动3次,向广大听众介绍政策法规,现场解答处理听众咨询和投诉。
四、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提高市工商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制定了《泰安市工商局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工作方案》,其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在政府网站和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分别,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今年市工商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设“ 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下发《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操作流程的通知》,对市工商局开展的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涉及面较广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十项举措、 “五十证合一”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按照程序进行了公开。
3、首推消费维权相关信息记录公示。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政策的规定,制定了《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维权相关信息记录公示办法(试行)》,将市工商局及县级局市场监管局履行工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消费投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并公示,主要包括八类信息,这是市工商局落实国务院“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决策部署的创新具体措施。
4、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今年,市工商局加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后的处理力度,强化检验数据的分析利用,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的跟踪检验,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向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权威,倒逼生产厂家提高商品质量。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和市局抽检计划,委托重庆仕益、北京闫实等4家检测机构,分两次完成商品抽检共计95个批次,其中消防类产品23个批次,服装鞋帽类产品35个批次,笔记本电脑、电线电缆、手机等33个批次,电动助力车铅酸蓄电池4个批次。另外,我们在9月和10月两次承担总局和省局委托的抽检任务,共抽检商品74个批次,其中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13个批次,电源转换器、移动电动工具等48个批次,服装鞋帽类商品13个批次。抽检结果均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公示。
5、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开展了市工商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通过核对权力清单并立足工作实际,最终形成了市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印发了《泰安市工商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第一版市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包含10个大项34个小项检查事项,已通过泰安市工商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完善“双随机”抽查平台,上线了最新的“双随机”抽查系统,并将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实现了对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的全覆盖。目前,省工商局抽取的市场主体名单已派发至我市市、县两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人员与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匹配工作也已完成,市场主体“双随机”综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6、加强了统计公示。市工商局在门户网站增设了“统计专栏”,下设 “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法律法规”等栏目,实时更新,为各级领导、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让各级领导了解工商工作,为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工商业务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该栏目也被市政府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工商(市场监管)数据”栏目。
7、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清单。梳理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依据,报经法制办审查后由市政府公布。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市工商局向编办申请调整权力清单,主要是根据修订后的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申请调整行政处罚事项。根据市政府今年公布的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市工商局现有行政权力清单共287项,其中行政处罚类222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权力清单分别在市政府、市编办和市局门户网站公布。
继续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案件处罚信息公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市工商局公示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企业公示其年度报告、股东出资情况、获得资格资质等信息。继续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财务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开了2017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后置许可事项目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除及时维护、完善市政府网站市工商局公开专栏,今年市工商局又重点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和不断完善,共计16次,注重强化网上办事等便民功能,将办事指南、信用公示、消费警示等与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栏目内容置于网站突出位置,方便浏览和查询。2017年,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点击量105.37万次,占往年累计点击率(140万次)的75%。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4.33万余条。加强“泰安工商”微信、微博公众平台订阅号的完善,重点对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商事制度改革新政、加强市场监管等信息进行了推送,发布信息74条,是往年总量的5成多。与《大众日报》、《泰山晚报》合作,设立了“工商行政管理”专版,重点就驰著名商标、消费维权、服务发展、信用建设等职能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信息410余篇,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以及市工商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实施商标广告战略、深化消费维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都及时进行了公开。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网络舆情、公开工作和投诉、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进行整理和按程序办理。接到依申请公开15件,均及时答复。接到诉讼案件1件,后诉讼人撤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条,及时给予了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工商局制定《泰安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同时发布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办公室定期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随时监查政务公开情况,并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位置不准确、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联系相关科室纠正。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2018年,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