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3:4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www.ta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农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奈河东路1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223261;传真:0538-8228369;电子邮箱:rds05@163.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市农业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和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 

  完善机构建设。由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协助配合,人事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经管站、植保站等局属各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全面参与和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网络平台建设和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拟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和更新工作。办公室负责公文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源头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局办公会议重要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督导落实。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组织相应的政策解读,以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关其他各科(室、站、校),负责主动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公文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源头认定和发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考评、依申请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系列配套制度。 

  《指南》、《目录》编制更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泰安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泰安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和更新,逐步经常化、动态化更新。 

  工作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分解任务、健全制度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促进工作开展和落实。 

  亮点及创新工作。结合机关党建“两学一做”、强农惠农政策、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活动,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栏目,建立相关专题栏目,促进了“两学一做”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宣传。 

  深化公开内容。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一是与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相结合。及时公开公布春耕备播视频会议、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春季生产、三夏生产、三秋生产等关键农时季节农业生产活动、上级农业部门和市领导指导工作、视察调研等重要会议和活动动态信息。二是与重点亮点工作相结合。及时公开发布全市农业工作要点、全市农村经管工作要点、小麦、玉米、蔬菜、茶叶生产管理技术意见、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经营管理、泰安市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等信息。三是与重点领域工作相结合。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茶叶扶持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家庭农场市场以上示范场、农业局年度经费预决算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及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都按照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发布。 

  创新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农业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进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还经常通过壁报栏等形式进行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查阅场所建设。根据不同服务对象需求,建立多形式查阅场所。查阅人可分别通过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农业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查阅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局机关档案室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纸质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面对面查阅和咨询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 

  保密审查。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保密审核制度,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密级程度的信息,分别由局属各单位稿件起草人、主要负责人、局办公室、市场信息科、各单位分管领导,分类审核把关,特别重要和敏感的公开事项须经局主要领导同志审核同总后放可对外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安全。 

  监督检查。年内对局机关和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情况、保密情况,由局办公室、市场信息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定期不定期检查,在确保网上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局属各单位凡应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及时通过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 

  宣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和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人员特别是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全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意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公开。根据省、市政府和相关牵头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市农业局认真做好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重要工作情况政务公开,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分别链接了农业部网站、省农业厅网站相关专题栏目,公开相关情况和信息。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全面认真做好了政协提案办理、年度预决算、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了小麦、玉米种子允许销售品种、农药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乡村之星、拔尖人才评选等社会和广大公众普遍关注的事项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协提案办理、年度预决算、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等重点领域信息30余条,受到农民群众、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7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许立波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法规科、财务科、计划科、产业化办公室、生产科、质监科、生态农业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纪委、农广校、农业执法支队、经管站、科教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站、特色农业办公室、质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一年来,坚持把政务公开放在重要位置,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同志亲自指导局机关和属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对财务公开、人事公开、重点项目、重要决策、重点工作等公开事项,亲自审核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立波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局属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抓好工作落实。局班子其他领导同志,都对政务公开工作热情关心和积极支持,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应及时公开的政务信息,提出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优势,明确各自政务公开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2017年机制建设情况。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政务工作落实,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牵头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财务科、计划科、产业化办公室、生产科、质监科、生态农业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纪委、农广校、农业执法支队、经管站、科教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站、特色农业办公室、质检中心作为配合机构,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局机关和各自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针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和业务优势,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泰安农业信息网)的日常维护和保障,拟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网上发布和信息更新,以及相关协调和制度保障。办公室负责公文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源头认定、保密监管审查、牵头承办的涉及局机关综合性、全局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做好以市政府或农业局名议出台的涉农政策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审核和解读,以及农业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局属其他各单位重点做好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局属各单位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规范程序,明确目标责任、公开方式和时限,通过相关媒介和局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公示,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局领导分工变化情况,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都能及时得以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程,方便群众咨询和查询,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公文类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和源头。凡以泰安市农业局名义出台印发的每一件公文,在登记编号和印发的同时,都根据公文具体内容,分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方式和要求,对于应主动公开的公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媒介和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对于“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注明理由。从源头上确认和奠定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 

  (三)2017年制度建设情况。2017年,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重点修改完善和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制定了《泰安市农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重要依据。公文类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和源头。凡以泰安市农业局名义出台印发的每一件公文,在登记编号和印发的同时,都根据公文具体内容,分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方式和要求,对于应主动公开的公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媒介和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市政府网站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对于“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注明理由。从源头上确认和奠定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同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等相关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市农业局起草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四件,分别是《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麦病虫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32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安农业公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8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7〕3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7号),对此都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将解读材料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省级出台的涉农重要文件,通过局网站(泰安农业信息网)及时下载和转发相关专家和文件起草单位发布的政策解读稿件,全年共发布30余件,扩大了国家、省涉农政策宣传覆盖面。另外,还通过12345热线直播节目、干部下派包村、第一书记帮扶贫困村、农业干部、农技人员赴基层调研、下乡进村入户送科技、送政策、送服务、印发明白纸、各类现场场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回应基层农民群众和社会关切,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单位重点报告内容》,市农业局主要承担了以下重点任务,并进行了公开。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市农业局对承担工作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二是对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对此,专门向局属各单位特别是承担此两项任务的政策法规科、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经管站、生产科下发了《泰安市农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和相关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指导和重要依据。 

  另外,对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的10项工作任务包括:1、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情况。2、落实决策预公开,出台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听取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釆纳情况和未予釆纳的理由等情况。3、公开召开研究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情况。4、开展网上调查、问卷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情况。5、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6、公开市政府督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信息。7、公开对本单位重要工作评估情况。8、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9、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情况。10、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站客户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用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站客户端主流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等开展公开工作情况,都明确了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逐项逐项认真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 

  通过制定下发《泰安市农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加强调度和督导、明确办理时间、标准和要求等措施,对1、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2、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加强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三是公开市政府督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信息。对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督查的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在认真搞好整改同时,按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对市农业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应予公开的能够共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对其办理结果,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 

  一是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根据泰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泰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泰政办字〔2016〕108号),结合市农业局承担的“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农业局重点做好了“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植物检疫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肥料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四项双随机一公开情况的落实和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在“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方面。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市场监管到位“五个到位”,实推进工作开展。清查清理了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全市共完成审办省级许可B证1个,县级核发主要农作物常规种C证5个,非主要农作物种子D证18个,注销许可证过期企业16个。完成了分支机构备案2家、委托生产备案58家、委托代销备案184家、不分装销售单位962家。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16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575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79家,立案5起,信息公开5件,查没种子6674公斤,罚款8.042万元,抽取种子样品81个。配合省农业厅完成4个县(市、区)7个乡镇7家企业25家经营门店专项检查和7个种子样品抽检任务,市、县自行完成小麦种抽样72个。完成了省人大、农业部对我市《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督查工作。突出制种基地源头治理。全市共田检小麦种6.8万多亩、蔬菜种0.805万亩,严控转基因作物种子非法扩散;下发整改意见3份,基地整改3000亩。 

  2、在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方面。配合省农药市场监督抽查联合检查组对岱岳区和肥城市部分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市场抽检,共抽取23个农药产品。完成了省农药检定所安排泰安的40个抽样任务。开展了以百草枯为重点的禁限用农药大检查,抽取相关农药产品6个,报送省农药检定所检测。大检查行动,市、县两级共出动检查人员3218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35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4744个次,农药使用单位489家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多份。开展了2017年度农药销售产品经营告知工作,全市共有131 家农药批发经营单位和1112 家(次)农药生产企业的13008个农药产品(次)进行了经营告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我市2015年对高毒农药进行了定点经营,全市共定点161家,其中批发单位25家,零售单位136家,2016年省农业厅出台了高风险农药目录,泰山区、岱岳区和宁阳县把高风险农药一并纳入了高毒农药管理,并定点经营。 

  3、在植物检疫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方面。2010年市政府令第150号公布了保留和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植物检疫审批列入其中,包括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国外引种和检疫登记等审批事项。至此,我市的植物检疫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各个县市区政府及其农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市农业局不再办理植物检疫行政审批事项。2017年主要开展了开展植物疫情调查监测与防控、检疫监管执法检查、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对全市14个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的种子有无办理检疫手续,是否存在种子未经检疫违规调运、检疫证明编号不实、货证不符和虚假证书等现象,经过检查,未发现无证种子和检疫证明编号违规现象。先后对泰安登海五岳泰山种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小麦、黄瓜、萝卜、大葱制种田进行产地检疫,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398份,产地检疫面积43882亩;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23份;新办理和换发检疫登记证9家单位。 

  4、在肥料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方面。主要抓好了六项检查: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监督检查;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监督检查;对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监督,市场上基本杜绝了以上问题的存在。2017年度,总体情况为市场秩序良好,没有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7]38号),我市启动实施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9月15日,泰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泰农产改办字〔2017〕1号),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11月16日,全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交流动员会以来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步改革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兆泉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并召开成员大会、制定章程的村(居)1357个,其中登记注册的村(居)331个。虽然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但改革中个别地方还存在领导认识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平衡、履行程序不严谨和保障措施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各级要进一步提升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从根本上解决畏难发愁情绪和求稳怕乱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刘兆泉局长要求,一是明确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市所有有经济职能的村(居),都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今年的任务是“一五一十”,即每个乡镇(街道)完成5个试点村和10个任务村,共完成1320个村改革。明年再完成1000个村,2019年基本完成剩余村的改革,2020年主要是扫尾、完善和提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二是牢牢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要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倡村支部书记兼任新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严格把握改革的程序和关键。整个改革过程都要充分履行民主程序,确保改革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结合村“两委”换届前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健全管理台账。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统筹做好所有涉农村居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四是着力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新机制。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健全成员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实行独立会计核算;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托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高效运营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市高质量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整个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2016年5月上旬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针对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开展了整改和“回头看”活动,切实加强对确权颁证扫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了确权颁证扫尾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能够完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颁证工作的村3468个,占有地村数的99.54%;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116.09万本,占农户总数的99.51%。全面高质量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是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安市、县农业、财政部门经核定,2017年全市小麦种植面积2508831亩,其中,泰山区28317亩,岱岳区342062亩,新泰市294981亩,肥城市449164亩,宁阳县682687亩,东平县700103亩,泰安高新区11517亩。 

  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等13个市直部门《关于公布泰安市2017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的通知》(泰农字〔2017〕148号),确认和公布了“泰安市泰山区岱韵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0家农民合作社为市级示范社,纳入泰安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 

  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2017年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字〔2017〕51号),决定2017年,继续对农民开展分类型、分层次、分产业、有针对性培训,进一步突出重点、创新模式、确保实效、扩大影响。根据项目计划,主要为两类培训项目:农业扶贫培训,在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和重点扶贫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1人)开展农业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脱贫致富能力。全市计划培训630人,根据各县(市、区)农村贫困户户数按比例分配到县,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补助。农业专题培训“行业关键技术培训”,在相关特色产业优势区域,设置培训班对行业生产骨干开展种植、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相关行业知识的集中培训。全市共培训3200人(天),市财政按每人每天300元补助。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泰安市2017年水肥一体化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泰农字〔2017〕147号),通过财政支持和项目实施,示范带动项目县高效特色作物普及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引领全市高效特色作物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应用,实现节水25-40%,节肥30-50%,肥料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灌溉水利用率达到90%以上,增产10%以上。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每个项目县市财政补助50万元,每亩补助不超过500元。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建设内容中的设备、设施、智能化控制购置,不能用于补助水源、喷水带、道路、沟渠、电力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资金补助实行先建后补方式,主要支持新建水肥一体化实施项目,严禁在已有水肥一体化基础上重复建设,或者用其他市以上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替代自筹资金。 

  五是市政府督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督查的通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市、县两级农业、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在认真搞好整改同时,按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地方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平衡、履行程序不严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保障措施急需加强等问题,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都按照整改要求和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认真开展了整改活动,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健康深入开展,主要情况如下。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各级都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现场会和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学习,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使其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从根本上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各级农业经管部门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主动谋划开展工作。特别是乡镇一级,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市级财政及时下拨了174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为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保障。严格程序,确保改革的质量。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乡村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做到全面彻底客观真实地摸清家底,分类做好统计。对村集体成员的认定,从制定标准到组织实施,严肃认真细致,反复核实,努力做到一人不漏,最大限度地避免群众的权益受到侵害。注意改革过程中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形成一套完整的改革证据链条和档案资料。对已经完成改革而且年经济收益较高的村,必须兑现分红,体现改革成效。对改革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走好群众路线,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由群众充分讨论协商自行解决。对改革中程序不严或疏漏的地方,及时进行了完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坚决严格予以纠正。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抓好宣传。抓好典型。每个乡镇都安排落实了5个示范点,在标准和要求上从严从高,努力打造示范样板。抓好指导。县级统一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指导意见、合作社股权证样式,统一建设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和信息管理登记平台。抓好检查督导。各级农业经管机构,定期检查调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时点。经常深入乡村基层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学习省里对试点县的相关要求和考核办法,对照改进和强化自身的工作,力求做细、做深、做实,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健康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已开展改革的村(居)2058个,已基本完成改革的村(居)1357个,分别占56%和37%,均超额完成了2017年的改革任务。 

  六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对市农业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应予公开的能够共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对其办理结果,按市政府办公室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农业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农业局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09)条。其中: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213)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包括扶贫优抚、农民培训)的信息(67)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2)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2)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信息(18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条;其它信息(515)条。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目前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泰安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等各相关信息栏目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局政务公开系统,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平台和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栏目的维护和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局机关和属各单位拟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人员上传至网站对应信息栏目,对外发布与公开。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一是针对局网站多年来存在的服务器老化、版本陈旧、信息栏目繁多杂乱和高风险漏洞频发的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投资26000元对网站版本进行了升级换代,在信息栏目设置上根据政务公开需要,设置几个与政务公开密切相关的重点信息栏目,实现了与各级政府网站信息栏目设置的并轨和统一。二是经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批准同意,将局网站移交至市政务云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减轻了安全风险和隐患。新网站自2017年7月6号正式运行以来,直至年底一直保持安全运行,每季度通报都达到合格。三是完善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网站完善设置了网站信息分布图、信息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服务栏目,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制度规定,拟定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方便了公众及时查询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7年,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主要来源于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申请1件,为网友提出的2016—2017年治理农业污染情况,给予了及时答复和处理,并和网友直接电话联系沟通了情况,网友表示满意。没有收到当面、传真、信函等其他方面的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7年(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数量(0)条、同意公开答复数量(1)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量(0)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量0条、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量情况0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量情况0条、告知作出更正补充数量情况0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量情况0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中,按时办结数量(1)条,全部实现了按时办结。延期办理数量0条;无不同意公开的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描述。泰安市2016年至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回复内容提要:泰安市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6个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88个乡(镇、街道),3575个行政村,全市常住人口560.0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40.61万人。耕地面积547.35万亩。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带动、农民行动三轮驱动,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呈现了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可喜局面。2016年以来,作为市政府主管农业生态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加强农业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全面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工作;三、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四、存在问题;五、下步打算。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及应对情况。2017年市农业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及应对情况。2017年市农业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2017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2017年市农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和规定,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主动公开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三是立足工作职能,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四是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2017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2017年,市农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和规定,以及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做到了与本单位职能相结合、与工作开展相结合、与服务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相结合,严格履行和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法规和制度,及时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数公开,为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大量高效优质的政府信息,得到了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九、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会同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政策法规科等单位,不间断对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指导、调度和检查督促,确保了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的落实,确保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所分配的各项政务公开任务的落实。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7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业务性工作信息公开数量较多、所占比重较大,农业资金项目类、干部人事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二是少数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布不及时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簿弱等现象。三是针对本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单独制定出台的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较少的实际,本级政策法规类文件的解读类政府信息也相对较少,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法规类解读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不断加强。四是新闻发布工作相对簿弱,需要加强。 

  (二)今后改进措施。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一是加大各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的公开发布力度,充实公开发布内容,优化公开发布结构。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通报考核制度,增强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形成凡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事项,达到主动公开、自觉公开和及时公开。三是加强对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发布。对本级出台的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农业重要扶持政策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意见、办法等,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科室站和专家及业务骨干做好相应的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疑惑。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各相关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尽数公开,应保密的坚决做好保密工作。五是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三)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理顺职能,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制度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市农业局行政机构设置及“三定”方案,参照上级农业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本着上下对口和左右对口原则,努力从根本上理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和职能。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责任主体、人员队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通报考核、政策解读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本机关和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加强以泰安农业信息网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五是加强泰安农业信息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六是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根据工作履行情况,暂无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二)须填写的统计表等附表。包括附表1“泰安市农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2 “泰安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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