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3:4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www.ts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水利大厦;邮编:271026;电话:0538—8567706;传真:0538—8567750;电子邮箱:taslj@126.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渔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健全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组织领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规范程序。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制定了政府信息涉密信息核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四是拓宽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加强信息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加强与中国水利报、大众日报、泰安日报和泰安电视台的联系,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公开信息。五是突出重点。按照《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河长制改革、农村改水列为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及时发布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情况。及时公开全市河长制推进情况和农村改水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群众参与度,提高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7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结合局主要负责人调整,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任组长,分工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和有关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相关科室站的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年初印发了《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考核内容。 

  (二)2017年机制建设情况。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机关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提供相关信息内容,办公室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发布。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情况,加强考核奖惩。 

  (三)2017年制度建设情况。为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泰水办字〔2017〕9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调动全局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实施方案》(泰水办字〔2017〕16号),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进一步充实优化了全市水利渔业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对上级和本市出台的有关水利渔业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并跟进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2条,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水利渔业改革发展进程。重点对实行河长制、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2017年,市水利渔业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及时回复市政府网站互动版块留言条6条,接收处理“12345”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108份,处理“泰安民生网”网友反映问题14件,涉及非法采砂、非法打井取水、非法捕鱼、水资源保护、河道治理、饮水安全等内容,以上问题全部协调解决并及时回复。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将《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由市水利渔业局牵头负责的“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和“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改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两项任务列入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在泰安水利渔业信息网专门设立了“河长制工作专栏”,注册了河长制官方微信公众号,结合我市河长制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发布进展情况政务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河长制推进情况。围绕农村改水,及时公开了有关政策类信息,并跟进进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农村改水政策依据,及时发布农村改水进展情况。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2017年,发布推进河长制工作信息20条,从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推进成效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公开,通过全面及时实施政务公开,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市河长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全市482条河流设各级河长2912人。在全省首创河长巡查制度,创新实行“河道警长制”,设立河道警长378名。在中央奖补我省河长制专项资金中,我市作为全省5个一类市之一,获中央奖补资金390万元。及时公开发布农村改水的有关政策和政策解读,以及全市农村改水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农村改水工作的开展,我市农村改水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市水利渔业局发布各类信息804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54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数量16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数量2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量2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信息数量6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35条;其它信息数量634条。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部门政府信息分类、公开信息获取方式、救济方式及程序。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2017年,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部门网站使用管理,严格按程序发布政务信息。并结合市政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要求,对局属事业单位网站进行了优化整合,注销了泰安市水产研究所网站,将该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全部纳入泰安市水利渔业信息网。结合河长制改革,注册开通了泰安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展了政务公开信息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市水利渔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水利渔业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2017年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落实情况。市水利渔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网站以及信息公告栏对外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公开业务工作情况,加强了社会公众监督和内部民主监督,促进了水利渔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2017年本单位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一是通过及时公开信息,社会对水利渔业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二是信息质量明显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增强。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2017年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泰水办字〔2017〕9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调动全局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将各科室站和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实施方案》(泰水办字〔2017〕16号),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人员队伍,保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稳定,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领域不够广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注重实效,方便群众,让外界更好更快地了解水利渔业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专职人员培训,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市水利渔业局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涉水涉渔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农村改水、水利工程建设、涉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读、行政审批事项、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机关内部事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市水利渔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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