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3:57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www.tamzz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区2017房间 邮编:271000 ;电话:0538-6991990 ;传真:0538-6991990;电子邮箱:tamzj@sina.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升公开的透明度。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及更新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把主动公开目录管理工作作为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按照《泰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将“五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调整《目录》和《指南》。二是深入解读政策、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召开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网站公开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传递给社会公众。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各类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网站建设在局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并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局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链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责任科室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策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组织完善,2017年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持具体经办人员的稳定,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科室、责任人、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公开不及时,公开效果不理想,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责任,强化工作责任,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完成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澄清、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各科室做好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梳理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审核后及时通过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栏进行公示。通过领导小组及机构的分工安排,明确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分工与流程,由局办公室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发布或不予公开,尽可能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与上级文件精神,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配备软硬件设施,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绩效考评挂钩,以严格的监督推进责任落实。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市民族宗教局共收到市政协提案主办件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市政协委员对我局的办理态度为满意,办理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举报箱、意见簿等形式,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信访接待、市长电话、重点网站网民留言等安排专人负责,2017年共处理电话来访47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交办8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全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8条,通过局机关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3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46条,通过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新闻网、中华泰山网等平台发布重点信息10余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和创新情况。2017年对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网站升级建设,将网站板块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实用性和功能性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作用日趋扩大。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作用,及时发布政策及工作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事项、办事指南等,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通过局机关网站公开业务科室办公电话及地址,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1件已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答复。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市民族宗教局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监督检查情况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泰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委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定期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今后改进措施及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审查制度,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内容来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和时效性,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