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4:07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统计信息网”(http://www.tat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市政大楼B8010房间;邮编:271000 ;电话:05386991776 ;传真:05386991715 ;电子邮箱:tabgs@sd.stats.cn )。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领导,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政策法规科协调组织,局内各有关科室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布事宜和信息保密审查检查、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市政府统一部署,重新修订《泰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认真执行泰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根据《条例》要求,市政府统一安排,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加强了统计信息发布后主要经济指标解读,加入《数据之窗》视频类新闻报道形式的数据解读,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和服务方式等作了进一步扩展,规范了各类统计信息在新闻媒体的使用和发布,避免多方发布可能引起的错误、误导或数据矛盾。

()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对泰安统计信息网信息专栏进行了修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办理机构,定期维护和更新专栏内容,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工作、统计服务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发布统计动态和统计数据解读,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

(五)切实做好保密审核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加以规范,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实现政务公开的长效管理,成立了泰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设联络员相互协调,统筹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制定了《泰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划分,建立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相关工作机制。

(三)不断规范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对《泰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泰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泰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九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到严谨细致,保证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社会公众所关切的全市经济运行情况、CPI、工业运行情况、投资情况、新旧动能转换等主要经济指标定期进行了相关统计数据的解读,并在电视台开设《数据之窗》栏目以视频的直观的方式解读全市经济情况,全年共发布解读信息18篇,做到了让社会公众能透过数据清楚直观、及时准确的了解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单位重点报告内容》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计划。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泰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稳步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加强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按市政府有关要求,实行规范运作,确保收到实效。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凡是事关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经济信息,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以及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查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  

(三)公开取得成效。根据市政府要求,通过主流媒体、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解读我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260余条,增加了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多渠道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截至2017年底,主动公开统计要闻、分析、工作动态127条。发布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3条;发布《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3条;发布规划计划1条;发布执行公开1条;发布工作信息及为民服务信息119条。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泰安统计信息网:http://www.tatj.gov.cn。在网上公布泰安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各专业统计数据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等。

2.在《泰安日报》全文发布《2017年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向社会各界公布全年泰安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

3.编印《泰安统计年鉴——2017,在内容上不单收集了2016年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泰安市统计资料、还收集了1978年以来的统计资料、泰安市各县(市)区统计资料、全国十五副省级城市统计资料、全省十七城市统计资料、全国二十六个省会城市统计资料等等。

4.出版《泰安发展景气报告》、《2017泰安发展统计报告》等书刊,大力宣传普及统计知识,全面展示统计人精神风貌,深刻反映民生,服务社会,政府统计影响力不断提高。

5.每月编发《统计月报》,包括全市生产总值、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邮电、电力与内外贸易、对外经济与旅游、财政、金融、保险、城建、物价、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月度统计信息,分县市区及全省各市月度主要指标等内容,信息量全面细致。

6.编发《泰安统计摘要2017》,及时发布2016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主要统计数据,国家及全省各市主要经济指标,并附录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和统计法规。

7.通过编印统计宣传资料、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结合“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庆祝活动和两会,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市民代表和部分新闻单位,围绕统计热点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征求服务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上街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常识,扩大统计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除通过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以外,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固定查阅服务场所1处,面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查阅,全年共接待来查阅人员1800余次,查阅信息100余条,接受信息咨询1700余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数量共计3件,并全部按时通过《政府信息告知书》予以公开答复,其中按时办结3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无任何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八、监督检查情况

泰安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公开的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局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程序规范性、内容全面性、发布及时性进行了集中检查,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完整、情况属实、保密审查完备。

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统计数据解读还不够细致,统计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对《条例》要求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上还把握不够准,要进一步在公开内容全面性,公开时间及时性,公开方式多样性上下功夫。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在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条例》规定内容、时间、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同时,按统计优质服务工作要求,根据群众反映问题和实际需要,尤其是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及时主动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

 

 

                                   泰安市统计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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