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林业局”(Www.Tal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8号;邮编:271000;电话:8223123;传真:8223123;电子邮箱:Taianlinye@16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原则,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泰安市人民政府网、泰安市林业局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予以及时、全面、主动的公开,提高我局行政效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对泰安市林业局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动态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2个工作日内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查,确定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通过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三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后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林业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香椿蛀斑螟的防治方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行业热点和政策解读。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公示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8号)的要求,我局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情况通过“信用泰安”平台发布。并在局网站发布关于林业信息的调查问卷,对重大决策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按照要求,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据统计,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3485条,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公文、工作动态、通告公示等,如《关于扶持2017年泰山“四大名药” 产业项目的公示》、《关于抓紧编制2017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的通知》、《2017年部门预算》、《关于转发<山东省林木种苗和花卉站关于报送2017年林木种苗统计年报和2018年种苗供需预测情况的通知>的通知》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做好市政府和市林业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改版完善泰安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拓展在线办事范围,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功能作用,合理调整栏目设置,加大信息发布量,提升了局门户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了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2017年共回复“局长信箱”5条,“网上咨询”8条,“监督投诉”2条,“专家咨询”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为免费发布。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督促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林科院和森林公安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信息都通过我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
九、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同时,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坚决贯彻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门户网站从不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面对基层、面对林农的公开形式和渠道不够丰富。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广大林农群众,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布,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