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4: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7 1 1 日起至201712 31 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 邮编:271000 ;电话:6992006 ;传真:6992006 ;电子邮箱:ta6992006@163.com )。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后勤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责任人和局属各科室逐级负责,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利用集体学习、参加县信息化办培训等时机,组织机关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厘清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后予以公开。3、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的作用,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查,确定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通过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如发现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办公楼二楼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政府采购和办公用房分配办事程序流程图和政务公开监督投诉箱、投诉电话,以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四是强化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对照相关文件规范的要求,将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分门别类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如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要求、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技术规范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财政信息里的专项经费,工作信息里的工作进展、政务动态、提案议案、统计数据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在工作信息方面,主动将我局政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事情(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的各项活动、营造机关大院优美的环境等)、局领导参加的各项活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的答复、我局机构人事变动、开展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及时公开。2017年共公开发布政务动态15条,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信息2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机关事务局没有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我局的情况,也未发生我局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赔偿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机关事务信息公开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工作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继续提炼我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发布在网上。

二是加强制度落实,丰富信息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调动机关各科室、各中心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政务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附表(详见附件)

 

 

 

 

泰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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