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4:4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http://www.tajr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3号楼506,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9155,电子邮箱:tasjrb@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我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原则,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泰安市人民政府网、泰安市金融办网站及、微博等多种方式,予以及时、全面、主动的公开,提高我办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初,召开专门部署会议,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同志,并对外进行了公布。确定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科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主任办公会,主要领导及各主任听取2017年上半年和全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健全制度保障。下发了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进行完善,先后出台或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澄清、责任追究办法等各项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不断完善,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三重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深入开展培训。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会议由机关各科室、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传达了省、市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有关精神,对我办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分解部署,并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政策解读情况。我办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政策文件栏目,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发布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2017年,我办未出台规范性文件,解读山东省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
  (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建立了舆情监测机制,在门户网站设置在线咨询和热点回应栏目,对群众咨询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制定工作任务落实计划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3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办依据工作实际,将市政府要求的我办相关责任细分,落实到各相关科室,明确各项重点任务分工责任人,由综合科牵头进行全程督导,确保每项重点任务都能落地及时,扎实到位。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涉及金融办的各项公开工作任务要求,通过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协调, 2017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各相关业务科室依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对所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方便公众对政务信息的查询监督。特别是百姓关注的金融防范风险、反保险欺诈、反非法证券期货的信息及风险提示信息等,实时提报,实时公布,保证信息快速更新。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办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主动公开。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情况。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发布。2017年以来,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金融办专栏设置进行了重新设计,对金融办门户网站进行了局部调整,新设、合并、删减了相应栏目,使信息发布更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10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办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平台作用。根据《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办门户网站“泰安市金融网”作为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政策法规、行政动态等政务信息。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统筹运用文虎网站、新闻报刊、电视台等渠道,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载体建设情况。2017年以来,我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形成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工作载体。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办门户网站首页的栏目、内容和布局,设立了“搜索”快捷入口,有利于用户快速检索定位;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公开载体有序、通畅、便捷。二是强化新闻媒介沟通。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的交流,及时提供金融信息资料,利用媒介公布重大金融举措,通报全市金融工作最新进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收到一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助调查的函》(〔2017〕调第(121号),并在期限内进行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全部为免费提供信息,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2017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每条公开信息都要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过拟稿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三重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综合科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外部监督评议体系。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并反馈处理意见。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中央、省、市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人员兼职,且人少事多,专业性方面有所欠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不够丰富,政务微博微信还没有建立;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泰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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