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安监管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04:52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银监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49号;邮编:271000 ;电话: 8019821;传真:6269169 电子邮箱: tayjfj@163.com )。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泰安银监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始终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政务公开阳光化建设、开放度建设、基础性建设和组织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分局自身监管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限定为:对外公开银行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监管统计披露信息、监管工作职责及分工、信访投诉渠道、办事制度和程序等,对内主要是公开重大监管事项、财务开支、干部人事聘任等。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分局依托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编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目录及指南,适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分局在一楼大厅设立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分局日常重要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泰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专职保密和法律审查岗,加强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局和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加强对分局工作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分局部门政务履职考核范围,对违反分局信息公开操作规程的,扣减政务履职考核分值,切实起到考核导向作用。

    (二)健全领导机制。分局党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任务逐一分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此外,成立了现场检查项目审查委员会、行政问责委员会,制定了相关工作操作规程,明确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规范,并配备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三)公开制度建设。根据银监会和省局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编制主动公开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此外,根据银监会和省局统一部署,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渠道,积极配合省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的推广使用,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在线查询办理效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分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和山东银监局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围绕“十九大”、重要数据发布、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突发事件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参加全省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积极回应银行业消费者的关切内容,加强与银行业消费者的互动交流。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17年泰安银监分局坚持将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及时通过规定渠道对外公开。2017年,分局共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14项,公开行政处罚事项9项。特别是在2017年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过程中,对交通银行、泰安银行、东平农商行三家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在指定平台公开处罚信息,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此外,积极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通过省局年报、泰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泰安分局的监管权限和职责划分;督促各银行通过官方网站、服务大厅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商业银行服务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目录清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泰安银监分局共公开135条政府信息,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主要涉及全市银行业运营基本态势,分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事项;分局简介、银监会制定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多数已经通过有效渠道进行公开。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及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分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每次现场检查均向被检查机构明示现场检查纪律和举报投诉电话,进场事项备查机构提交检查监督卡,检查结束后由被查单位填写反馈意见。按照“监管行业必须监管行风”的要求,定期开展监管走访和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对被监管对象进行走访,认真听取被监管对象的意见建议,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工作作风的持续转变。

二是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分局内部坚持阳光政务、民主管理,凡涉及人才培养交流、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开支、工资福利政策、评先评优等事关每位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通过全体人员会议、发送文件、办公场所公示、局域网公示等形式公开、公布。坚持“局长接待日”活动,要求分局所有班子成员要不定期与所分管干部职工开展谈心交流,了解员工真实想法和实际困难;专门设立了“意见箱”、“局长信箱”等,及时收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对各项工作的关心和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与加强监管工作相结合。加强监管政策传导力度,分局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银行监管政策精神和分局工作情况,及时回复政协委员关于全市银行业发展的提案,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将各类监管文件转发给辖区银行机构,申明监管要求。对开展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重要监管工作,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按规定定期进行公开说明。

四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结合。分局牵头在全市建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开投诉处理方式、优化服务理念,切实尽到消费者投诉“第一责任主体”的义务。全年,分局共接到银行业消费者投诉304件次,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得到及时回馈、解决。9月份,分局组织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银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及基础金融知识,获得了广大市民普遍好评。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泰安银监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泰安银监分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政策职能分工,我分局为中国银监会驻泰派出机构,无下属事业单位。

九、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分局接受省局“政务筑基”专项检查,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等在内的政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确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有改进空间。一是社会公众问政意识不断增强,对分局信息公开质量要求显著提高,工作压力显著增大,专业水平尚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一些欠缺,对社会的信息公开有时相对滞后,与新闻媒体的定期沟通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8年,泰安银监分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融入日常工作。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深入推进监管部门、被监管机构与社会公众的相互沟通、交流,持续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银行业依法、合规和稳健发展;三是做好保密工作。举办保密专题培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控,开展全员、重点环节排查等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完善保密责任机制,将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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