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11:07 浏览次数:

   本报告由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现向社会发布《泰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大楼A5023房间;电话(传真):0538-6992655;电子邮箱:6992655@taian.gov.cn)。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源头认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严格监督考核,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积极有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7年,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市6个县(市、区)政府、2个管委会及62个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市政府明确由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务公开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均确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工作机构设置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发布。目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375人,兼职人员479人。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在已印发的《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等制度基础上,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出台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泰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五公开”(《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着力推进“五公开”及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制度的通知》《泰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等)四个方面的配套文件,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同步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解读内容、解读形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专家解读、图解政策、政策问答、领导干部解读五种方式,及时解读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关联公布;在泰安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泰山网”制作“政策解读”专题链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17年,主要解读了《泰安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泰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重要政策文件,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17篇。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86场,通过各种渠道共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60985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重点领域5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集中发布信息,保证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55号)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了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27条。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简报。市财政局每月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上一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发布《泰安市2017年财政运行总体向好质量结构持续改善》,主动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深入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宣传政策,发布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解读《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编印《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重点介绍了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就业援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

  发布解读我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市统计局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后主要经济指标解读,对社会公众所关切的全市经济运行、CPI、工业运行、投资、新旧动能转换等定期进行解读,通过泰安统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解读信息,并在泰安电视台开设《数据之窗》栏目以视频直观的方式解读全市经济情况,全年共发布解读信息18篇,让社会公众透过数据清楚直观、及时准确的了解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主动公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市审计局积极完善以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泰安市本级2017年度鼓励社会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现了新突破。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市财政局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了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专栏,公开《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市国税局集中做好减税政策、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公开,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和成效公开,调整完善本单位门户网站“税收工作专题”“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栏”栏目,改版升级泰安国税微信服务号,增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政策汇编”2个专栏,全面加大宣传公开力度。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现场听取社会诉求并及时解答涉税问题6个。市地税局在纳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醒目位置循环滚动播放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网站、12366热线、微信等载体突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政策;针对辖区内的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重点单位,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通过与企业座谈等形式,面对面讲透政策、理清流程、教会具体操作,确保纳税人充分知晓相关政策;编印《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宣传和操作问答》手册,与市财政局、国税局联合编制《现行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一并发放纳税人,让纳税人对各项优惠政策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到税收优惠。

  集中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财政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两个专栏,实时更新泰安市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泰安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为更好服务广大考生,专门整理发布了泰安市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清单。

  定期公布社会保险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政策调整、流程优化情况,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更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及下载中心等栏目;在社保大厅醒目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印制宣传手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公开和宣传社保经办依据和办事流程。对外发布了《2017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情况》《2017年全市三季度社会保险情况》《2017年全市上半年社会保险情况》《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效果》《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效果》《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效果》。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每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推进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对牵头实施的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徂徕山抽水蓄能电站等工程进展情况以及部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出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5个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已全部建成运行,并积极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已实现进场交易,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交易信息、政策法规及通知文件等共计3245条。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纳入国家和省推介范围的项目清单,及时转发公开PPP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要求,在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www.cpppc.org)上发布PPP项目详细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了PPP专栏,发布PPP有关政策规定、动态信息和项目案例。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对外公开《泰安市行政权力清单》《泰安市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留言栏目,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评价放权效果;根据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情况,专门设置“各项清单动态调整”栏目,及时公开清单调整信息,发布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等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编办、市工商局分别依托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

  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对2016年12月31日前各级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同时对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及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的规范性文件,作为重点进行清理。共审核市级规范性文件267件,清理结果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随机抽查”专栏,转发泰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泰安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全市35个部门(单位)集中公开了抽查结果信息。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建设市、县政务服务网站群(网上政务大厅);利用全省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事项要素进行细致梳理,共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601项、公共服务事项14726项;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事项运行系统的建设,初步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与政务服务网的融合;按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组织各级梳理实施清单,并对市直部门、县(市、区)、乡镇进行培训,推动平台向乡镇延伸。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017年市国资委重点公开了《2016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情况通报》《泰安市市直部门(单位)管理企业负责人 2016年度薪酬》《市国资委参控股企业2017年1-9月份财务指标简要说明》《泰安市国资委 泰安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僵尸”企业的情况说明》《泰安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支撑之轮驱动市场经济发展》等17条信息。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市粮食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夏秋粮收购进度信息35个,及时公布了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收购小麦、玉米的进展情况。市物价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便民服务--每日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查询”专栏,每个工作日更新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数据,同时将形成的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分析材料在网站“政务公开--价格监测预警”栏目公开,以上信息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安·价格通”网站及《泰山晚报》等主要媒体公开。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市农业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强农惠农政策栏目,集中公开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营改增、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市国税局先后调整完善本单位门户网站“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题”“收入统计”等栏目,同时,改版升级泰安国税微信服务号,增设“营改增政策辅导”专栏,公开涉及营改增的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53条,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信息49条,对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市地税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税收统计数据,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地税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开设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建立了预决算公开平台,按时公开了《2017年泰安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度泰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汇总“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6年泰安市级财政决算情况表》、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及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

  市质监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月活动”等栏目,公开“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及质量月活动”“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等信息。市科技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培植壮大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推进塔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泰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等政策信息及《市科技局立足部门职能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市科技局落实普惠性科技政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开展情况。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市质监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标准”栏目,公开了《国家再制造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与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国家再制造机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承担四项再制造山东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等信息。市煤炭局按照“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的方式,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市煤炭局及时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市商务局依托泰安商务预报网站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商务预报专栏及时发布相关监测运行信息,累计发布相关监测信息1141条,建立健全了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预测预警体系。通过对商贸流通运行情况和生活必需品消费情况进行公开,充分反映我市发展商贸流通业取得的成绩,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市场动态,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市质监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泰安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行政执法公示”“质量抽查”栏目,公开了《2017年泰安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抽查事项清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等信息。市工商局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的跟踪检验,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向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分两次完成商品抽检共计95个批次,抽检结果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在网站开设“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法律法规”等栏目,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情况统计分析》《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分析》等信息。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市扶贫办及各县(市、区)扶贫办开通扶贫工作专题网站或专栏。市扶贫办公开《关于加强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及扶贫政策;安排专人指导县(市、区)扶贫办公开扶贫政策、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资金、扶贫产业项目、扶贫成效、精准退出和贫困村退出等信息;注意加大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扶贫成效、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等方面的正向宣传,对及时有效的帮扶措施进行专门宣传。

  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等工作公开公示作为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内容,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形式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2017年泰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十二月报表》《2017年泰安市农村低保十二月报表》等信息40余条。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在“泰安环境”门户网站设立“空气质量预警”“空气质量发布”栏目,每天进行空气质量预报和温馨提示,实时公开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对广大市民发出友情提示;设立“水质情况发布”实时公布我市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并每季度公开水源地及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等信息;设立“环境情况通报”专栏,定期发布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公开每月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废水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目录、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目录、重点行业企业名录等,每季度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通告;发布泰安市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链接,可实时查看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和自动监测数据;公开2017年新修订的《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名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公开《泰安市市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公示》信息。市水利渔业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河长制工作专栏”,注册河长制官方微信公众号,结合我市河长制推进情况,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推进成效等方面信息20条。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围绕教育督导、义务教育招生、全面改薄、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教育督导专栏,按时发布省、市教育督导通知、要求及工作报告;设立全面改薄专栏,发布省、市有关政策,每月制作简报,通报工程进展情况;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专栏,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公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成效、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政策,并在招生结束时公布相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市卫生计生委按照要求制定了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并开展相关民意调查,指导市属医疗机构公开医疗服务指南、事项、价格收费,公开《泰安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监督抽检”“安全警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专栏,及时发布食品、化妆品抽检检验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结果。全年累计公开抽检抽验信息820条、行政处罚信息1190条、行政审批信息1600条,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消费警示信息24条。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市金融办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金融防范风险、反保险欺诈、反非法证券期货的信息及风险提示信息17条,及时发布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及资本市场监管情况。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市房管局着重完善“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中的“市场信息”专栏,及时更新“项目公示”和“商品房统计公示”2个栏目,发布我市最权威的房地产市场开发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泰安日报》“住房公积金专栏”,宣传公积金政策、中心工作动态等,及时刊登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全年共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41期、81条信息。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市房管局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中的“公告公示”栏目下,专项发布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监管信息,全年发布相关监管信息18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信用泰安”网及时公开建筑市场行政处罚信息,发布《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2017年度泰安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汇报》等信息。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市房管局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民生网、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社等媒体,公开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建设信息、分配信息、退出信息等事项,通过“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住房保障”栏目,累计发布相关信息72条。市房管局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首页开设“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专栏。集中发布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及解读材料,及时发布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全年发布相关信息8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泰安建设信息网”开设“农村危改、改厕”专栏,集中发布农村危改、改厕的相关政策及解读材料,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全年共发布《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表》等农村危改信息16条,《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情况统计表》等改厕信息11条。市水利渔业局围绕农村改水,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有关政策类信息,并跟进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农村改水政策依据,及时发布农村改水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情况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泰安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按季度公布我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情况、审批建设用地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等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按季度公开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的监测点、地价指标、地面地价水平值、地价增长率等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建设省市县三级共享的泰安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开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一书四方案、拟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公告。通过征地信息查询系统,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关键字查询方便快捷的查找到想要了解的征地信息。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市安监局在“泰山安全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曝光”等9个子栏目,及时发布文件、通报、工作动态,包括日常安全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专项执法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等;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安如泰山”发布各种政策法规、事故处理、安全知识等信息。全年发布安全警示提示信息24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包括常规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信息共计55条,公布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台账、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175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60666条,县(市、区)及所属部门(单位)主动公开81509条。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224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82159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14545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11554条,其他方式主动公开34841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检索、在线互动功能,巩固以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为主,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报刊杂志等为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

  1.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集约化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作用,针对当前信息公开目录存在的设置不规范、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目录重新梳理,制定统一规范;改版升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筹规划栏目,建成发布便捷、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检索便利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先期整合县(市、区)、市政府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相应的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2159条。

  2.继续发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作用,拓宽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本年度,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86场,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28场;开通政务微博的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单位)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545条;开通政务微信的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单位)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1554条。

  3.继续办好政府公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重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扩大公报赠阅范围,按时出刊发行,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全年全市共发行政府公报21期,发布信息224条。

  4.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全年全市共开通政府信息查阅点456个,接待查阅人数59643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申请接收、登记、调查、审核、答复、存档各项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编号,对申请内容认真检索和调查,确保事实清楚。加强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在答复文书上载明收到时间、申请内容、答复依据及决定、救济途径、落款、答复时间等事项,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办理完毕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需求。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1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方面的申请数量居前。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1件,其中,当面申请118件,传真申请4件,网络申请158件,信函申请337件,其它形式44件。 

  (二)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全市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1件,其中,按时办结申请599件, 延期办结申请62件。

  (三)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全市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1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194件,同意公开135件,同意部分公开13件,不同意公开1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3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8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7件。在不同意公开的11件申请中,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3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7件。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本年度全市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3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2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4件。

  (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其他情形2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市把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监督培训,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市政府办公室不断推进与民生密切联系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行业主管单位及所辖28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召开培训会议,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开设专栏,年内开展2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设置、服务指南、服务事项、收费目录、便民提醒等信息更新发布情况,制作2期通报,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各主管单位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指导监督所辖企事业单位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报纸及电视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房管局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山东服装职业学院3所高等院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按时发布《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三是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定期对本地区与民众生活密切联系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的各类服务型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


  九、监督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将监督考核作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创新考核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一是根据《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16年度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对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发布《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二是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台账制度,安排专人整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在上级政务公开检查、完成上级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登记到台账;根据《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定期选取一个主题检查公开情况,对发现的公开不完整、不规范、质量差、载体少等问题予以通报,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登记到台账。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考核细则,通过日常考核、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考核,最大程度覆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四是根据《泰安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选择第三方机构,制定评估指标,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摸清全市政务公开基本情况。五是各县(市、区)采取自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考核方案,对本地区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岱岳区、东平县将考核结果计入政风行风评议,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将政务公开列入本单位督查考核内容,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确保完成公开任务。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一是政务公开培训有待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人员更换频繁,目前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方式单一、次数少、时间短,不能有效提高业务素质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二是主动公开内容及平台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需提升。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规范,公众看不到、听不懂、不易获取的问题尤为突出。三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据库需建设。当前公开渠道众多,针对各个群体建设公开平台,但信息来源不统一,没有建设统一信息数据库,容易出现同一信息不同渠道发布不一致的问题。

  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整合拓宽公开渠道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探索通过多角度、分层次的阶梯培训模式,采用专家授课、专题培训、工作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对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轮训,理论与实践结合,切实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二是借助我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契机,探索试点领域主动公开内容、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进一步整合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合理规划设置栏目,优化信息检索及互动功能,避免网站与公开目录栏目重复设置。编制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集中收集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单一发布,多平台共享”,提高公开效率、减少公开环节,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在《条例》修改后,借助政府法律顾问支撑,及时修改我市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五是创新监督考核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公开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深层次评估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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