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09:20 浏览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司法行政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516815;传真:0538—8516815 ;电子邮箱:tasfjyjs6815@126.com。

一、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传工作信息,实现了政府信息全部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去年4月,我局调整领导分工,由市局调研员刘磊同志分管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发布、登记、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充实加强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2017年11月以来,我局全面升级网站系统,对司法行政网进行全面改版,改版后的网站更加便捷高效,内容更加丰富,重点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栏目发布的时效和质量进行把关,进一步增强网站宣传效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泰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热线电话,选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高、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勤,目前,我局共有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发布解读三篇,分别为《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就<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答记者问》《法学专家解读“两高三部”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法律服务》。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列入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业务工作类98条,工作信息185条,其他信息49余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答复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市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检查监督工作,11月下发通知各科室开展自查工作,12月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各科室开展检查,各科室成绩良好。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时效性不高,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三是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2018年,在去年新闻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出台新的信息考核意见,加强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无泄密事件发生。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泰安市司法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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